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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五味杂陈 2010年十大医疗事件盘点

2011-03-30佚名

中国医药科学 2011年15期
关键词:同意书知情医患

文/佚名

2010年,医疗行业又经历了巨大震动。在政策方面,新版病历书写规范、知情同意书出台,让医生又有了可参考的新规范;而在这一年发生的海地和玉树地震中,中国医疗队争分夺秒,与死神赛跑;更是在这一年,张悟本事件、肖传国雇凶袭人事件、产妇缝肛门事件等闹得沸沸扬扬,从医疗界“打”到了整个社会,其中的原由值得反思。

为了客观全面地阐述2010年行业发展的变化,本报联合中国医师协会信息部、医师网、爱思维尔网站和腾讯网,通过网上投票的方式,评选出了以下十大热点事件(以投票数排序)。

回顾过去是为了更好地迎接未来,无论这些2010年已经发生的医疗事件,是令人欣喜、安慰,还是难过、愤怒,总有那么一两件值得您回味。

伤害医务人员事件不断 齐鲁医院连发两起

6月10日、11日,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连续发生两起医务人员被刺杀事件。犯罪嫌疑人将其父去世的原因归结于医院,长期怀恨在心,最终采取极端手段制造此案。该事件引起了社会和医疗界的广泛反响,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何时才有保障?

☆点评:(北京医学会会长 金大鹏)

殴打医务人员,甚至出现极端事件,不管因为什么因素,都是错误的,甚至是犯罪。这不仅是针对医生,对任何人都是如此。发生在齐鲁医院的刺杀医务人员的事件是社会的丑闻,对医务人员而言是灾难,是犯罪行为,而任何犯罪行为都应该依法受到惩处。

我们要实实在在地建立起和谐的医患关系。医务人员是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主力军,让他们有尊严地生活、有尊严地工作,履行自己的职责都是改革的目的。因此,医改在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方面,要切实采取配套措施,强化医院的管理。可能有个别医务人员在行医过程中违规操作,或造成医疗纠纷,或给患者带来伤害,医院管理者应正确处理,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倾听医患双方的回应。

此外,还应该通过法律、制度架起医生和患者沟通的桥梁,包括医疗差错、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的桥梁,并不断完善这些法律制度。因为这关系着医务人员能否顺利开展诊疗工作,也是医改要顺利推行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

三段式考试为“准医师”争得名分

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的“北大医院非法行医”事件,尤其是其中关于“实习医生算不算非法行医”的争论相信大家还没有忘记,由此引发的关于“给准医生一个名分”的呼声——医师资格考试制度终于迎来了改革的举动:2010年8月3日,卫生部医政司召开医师资格三段式考试研讨会。三段式考试拟从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开始试点,本科以上医学专业毕业生的医师资格考试将分别安排在基础医学课程学习完毕、临床专业课程学习完毕和毕业后试用期满一年时三个阶段进行。

☆点评:(北京医师协会 邓开叔)

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最优秀的人从事医生这个职业,并且经过严格培训和淘汰才能脱颖而出。因职业的特殊性和培养的长期性,医生需要法律的保护、社会的宽容和大众的理解和支持。如果实习医生都不能亲自操作,如何积累临床经验呢?

卫生部新出台的三段式考核,对培养医生有着积极意义。这意味着,医学生能在正式执业前拿到医师执照,不用再面对法律风险和“非法行医”的罪责。但其发展成合格的医生仍需通过院内轮转和上级医师的严格指导。

广东产妇事件 医生的两难决定

2010年12月3日早晨,一名孕妇被送往广州一家医院,医生很快诊断出孕妇为胎盘早剥,必须马上实施手术。但孕妇执意要求自己生,任医院百般劝解依然不为所动,最后,经家属签字同意,医院强行为患者实施了剖宫产手术,在手术台上,患者还大叫要“自己生”。

婴儿出生不久即因严重窒息抢救无效死亡,手术保住了孕妇的子宫。

根据法律规定,在患者清醒状态下,必须经患者本人签字同意才能实施手术,医院强制治疗的行为虽然拯救了患者的性命,但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然而医院“生命至上”的做法得到了人们的理解和认可,网上调查显示,近90%的网友支持医院的做法。

☆点评:(中国医师协会会长 殷大奎)

到底是遵照医生的建议,还是尊重患者的选择权,这要视情况而定。知情同意书是患者表示自愿进行医疗治疗的文件证明,法律之所以要求医生在为患者治疗前必须让患者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是为了避免医生无限制使用自己的“特权”。但有的患者由于缺少对医学的基本了解,无论医生怎么劝说都不签字。这种情况在医院里很常见。

像广东产妇事件这样,在患者拒绝而家属同意的情况下,最后强行为患者实施手术的行为值得肯定。但需要说明的是,医生所做的决定和所采取的医疗行为,其前提必须是:对患者有利。在国外,当遇到这种拒绝签字的患者时,会有专门的医疗小组经过讨论决定是否要继续执行治疗方案,由于这种决定不是一名医生的决定,而是小组成员的共识,是具有一定科学性的,受法律认可。我认为,这种做法值得我国借鉴和学习。只要一切为了患者的利益,我们可以探索行之有效的办法。

医学院校生源断档 风光不在还是暂时现象

广东今年高考招生中,15所医科院校中有10所断档,其中包括北京一些重点院校。与十年前相比,临床医学类分数线在下降。与此同时,我国医学对留学生的吸引力正逐渐加大。2009年,来华医学留学生3.2万人,占留学生总数的13.4%,成为来华留学生中除语言类别外的第一大群体,并呈逐年增长态势。

☆点评:(北京军区总医院专家组刘端祺)

首先,对上述报道要做个“分层分析”,比如:广东如此,其它省如何;北京某医学院“断档”,其它著名医学院校又如何;临床医学录取分数线下降,基础医学录取分数线怎么样,如此等等。再比如,外国医学留学生中,来自哪些国家和地区的居多;除传统华人生源外,非华人生源有无增加;留学生除学习中医外,学习西医的有无增加;短期学习和学位留学比例有无变化等等。在我看来,一个省的几个不完全的数字不能说明太多问题。需要对全国进行详细分析,并对考生情况进行逐年对比分析后才有意义。即便有些或高或低的变化,只要没有超出“常态”,应视为人才正常的选择与流动,医学专业如此,其它专业也如此,要以平常心来看待。

毋庸讳言,近些年我国社会中对医生的总体评价有所降低,医患纠纷有所增加,但我认为,随着国家各项政策措施的逐步落实,全民综合文明程度的提高,医生待遇的改善和职业道德自律要求的落实,我国医患关系的最低潮已经过去,事情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前几年医生改行去“卖药”的现象已大为减少;越来越多拥有国外留学经验的医学“海归”放弃了国外较好的生活工作条件回国,致力于促进我国医学的发展;社会对医生的评价有所提高等等,都说明“断档”现象只是一种暂时的现象,不会永久持续下去。

《侵权责任法》正式实施 “举证责任倒置”走出历史

法律界人士认为,《侵权责任法》的最大意义在于明确了在医疗侵权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第一对医生是公平的,因为医生肩负的是过程,而不是结果;第二对医生的法律评价是正面的、积极的,不再是“出现不良后果就认定医生有过错”,对医生今后的行为模式会产生积极影响。医卫界人士认为,广大医生应该切实落实《侵权责任法》规定,努力提高医疗水平,尽到应尽的诊疗义务。

☆点评:(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秘书长 吴崇其)

《侵权责任法》规定,医务人员因过失造成患者损害的责任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符合民事法律的基本原理。“举证责任倒置”在实践中为社会带来了很多不和谐,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看病贵,导致了不必要的检查等,导致医生更加谨慎小心的治疗。不仅加重了患者的负担,也让医患之间产生了相互防卫的心理,医患之间的信任度也随之降低。

无论立法还是司法解释,一定要起到有利于调解矛盾,规范行为的功能,反之,社会矛盾加大甚至激化不是立法的目的。无论从哪方面考量,坚持民事法律基本原理——谁主张谁举证的通用原则,将是正确之道和合理、合法之举。

当然,医疗纠纷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并不意味着医务人员没有举证责任,当医生确认治疗方案时,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的学术思想、治疗手段、治疗方案是没有问题的,在现阶段是正确无误并经得起考察的。

“超级细菌”再度席卷 揭开抗生素滥用之疤

在印度、巴基斯坦和英国发现的一些革兰氏阴性细菌由于含有耐药基因(NDM-1),对多种抗菌素发生耐药,并可在细菌中广泛复制和传染而被称为“超级细菌”。目前,中国发现两例。虽然耐药菌在临床上并不少见,但超级细菌的出现再次敲响了抗生素滥用的警钟。

☆点评:(北京地坛医院感染性疾病诊治中心主任 李兴旺)

“超级细菌”并不是新问题,自抗生素诞生之日起,医疗界就一直反复着“研发-耐药-再研发”的过程。只不过近些年抗生素的研发工作进展缓慢,尤其这两年几乎没有研发新药,耐药问题凸显,引起人们的关注。“超级细菌”的出现与抗生素滥用有关,我国是抗生素滥用严重的地区之一,其原因也很多:一是医生不按指征,乱开抗生素;二是老百姓不管不顾,滥用抗生素;三是老百姓吃的食物,例如牛肉、猪肉等都打过抗生素,有些疾病人畜共患,所以吃了含有抗生素的食物导致人们的耐药性升高。

卫生部曾下发过《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其中对抗生素的应用提出了很多要求。根据该制度,我院成立了抗生素应用指南专家委员会,在使用高级抗生素如三类头孢时,需要三名副主任医师以上级别的专家,其中包括一名专家委员会成员的会诊决定。如果都严格按照卫生部的要求行事,很难出现“超级细菌”,问题就在于政策落实不到位,尤其基层医院抗生素滥用情况更加严重。再者,在国外,一般都是感染科里具备一定级别的医生才能开抗生素,而在我国任何科室、级别的医生都能开。因此,我国应该进一步细化抗生素使用政策,同时严格贯彻落实《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

“张悟本事件”:医生有责任 提醒患者何为科学医疗

在张悟本及他的《把吃出来的病吃回去》受到广大群众盲目推崇之时,本报在第一时间邀请了相关专家就其言论和观点进行了评审。专家认为,“养生”和“保健”不可与医疗相提并论,医生有责任提醒患者有病还需就医,切莫迷信养生而耽误了病情。

☆点评:(中国医师协会常务副会长杨镜)

这几年,总有一些号称“神医”、“圣手”之类的江湖骗子,提出这样那样的养生保健、诊断治病的新说法。有人靠看手相诊病,有人提出“拍手治病”,还有人说“生吃泥鳅能治多种疾病”、地瓜“包治百病”等。几乎每一种说法出来都有不少的人跟风、效仿,有一批图书热销,但是究竟哪些是科学的、哪些是不科学的,连医生都难以下定论。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之所以张悟本有众多追捧者,说明生活水平提高后老百姓对健康有了更高的要求。老百姓有这种需求没有错,相信张悟本也没有错,错就错在他们不懂医学。这个天大的笑话反映了我们健康教育的缺失,以致老百姓对健康理念的茫然,它给医疗行业敲响了警钟——维护人民健康是医生责无旁贷的责任。

健康管理也是重要的管理手段,其中,健康管理的前提就是健康教育。政府、社会组织和大学院校应专门组织一批人负责健康教育。这批人应该承担起传播权威的、科学的、准确的健康知识和医学卫生知识的责任,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供科学的、确切的养生保健方法,揭露和批驳张悟本之类形形色色不科学、不准确的养生保健谬论,占领健康教育和医学科普的阵地,让老百姓能顺畅地获得养生保健信息,而不是再像现在这样,到处都是“张悟本”。

十七载寒窗苦读 医学生毕业摆摊卖臭豆腐干

毕业于郑州大学医学院的本科生翟卫华与妻子一起在街边摆摊卖臭干子。一天下来,这个小摊位能赚一百七八十元,夫妻俩筹划着攒钱注册一家公司,开办臭干子连锁店。有媒体赞其“放下面子创业”,但更多的人指出,翟卫华或许能开成“臭豆腐连锁店”,但中国目前更需要的是“钟南山式”的大夫。

☆点评:(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院长 张大庆)

如果说这名医学生是出于个人职业选择的角度出发,放弃医生这个职业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如果这名医学生是想当医生却当不了,那么选择卖臭豆腐则是无奈之举了。是目前我国医生已经过剩了吗?不是,因为仍有不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缺少医学人才。那么,就是医学生的选择问题。有些医学生只愿意在自己选择的医疗岗位,如大城市的大医院工作,认为在这里能得到较快的职业发展,不愿意去基层工作,他们考虑的不是要不要当医生,而是去哪里当医生。

当然,医学生不愿意去基层工作还有其更深层次的问题,由于基层相关政策还不配套,医学生觉得在基层难以实现自己的价值或得不到预期的收获。国家应在这方面给予制度保证,如免费培养医学生、医学生下基层两年后能再次选择等。这在国外已有值得借鉴的例子——传教士医生,国家免费提供上医学院的机会,毕业后以相应的服务回报社会,服务一段时间后仍可以再次选择。这样才能让人才流动起来,鼓励医学生通过专业学习实现自身价值。

知情同意备受争议 新版知情同意书出台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历时两年编纂完成了《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医疗知情同意书汇编》,涉及37个科室、不同病种的276份知情同意书样板。卫生部发函推荐给全国各类医疗机构使用。

☆点评: (北京人民医院院长 王杉)

知情同意书是“生物-心理-社会-伦理”新的医学模式下的必要组成部分,科学、合理、人性的知情同意书是构建现代医患关系的重要举措之一。知情告知是患者的权利也是医生的义务,知情同意书实际上规范了医生对患者进行病情交代的行为,让患者更好地了解其所患疾病,及医院将进一步采取的诊疗措施。良好的沟通和治疗效果密切相关,而更好地了解才能有更好的配合,因此知情告知是对患者进行整体治疗的一部分。以前谈到知情同意书,人们会感觉是为了免责而签的,新版知情同意书中有很多人性化的内容,用起来让患者感觉是真正为他们的疾病着想。

临床上每个患者的情况并不完全一致,新版知情同意书提供了一个模板。在此基础上,每个医院甚至科室都可以根据个案及针对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目前临床医生对新版知情同意书的反馈是“比较人性”,“易于操作”,无论哪一级医生都有指导和借鉴作用。

“产妇肛门被缝”被揭露为新闻炒作

深圳“产妇少送红包肛门被缝”的新闻引起大众的震惊,引来了“仗义之士”对当事人乃至整个医疗行业的口诛笔伐。后被证实,该事件真实性和客观性值得怀疑,无论是从技术还是程序方面,都不可能发生。但事件的负面影响波及颇深,什么时候医疗界才能被公正看待?

☆点评:(北京医院妇产科主任 张毅 )

在医患信任遭遇危机的时刻,媒体的一篇“产妇少送红包肛门被缝”的报道让医患紧张的关系再起波澜,医疗行业再次面对社会的指责和谩骂。

在这一爆炸性的新闻失去时效性的同时,事件也水落石出,事件的真实性“确诊”了整个事件完全是新闻炒作,是媒体吸引读者眼球的手段。

令医务人员痛心的是,为何愈演愈烈的医患紧张关系被媒体一次次地推向高峰?医务人员认为90%的医生是好的,90%的患者也是好的,但为什么医患关系会恶化到如此地步?这是整个社会环境,特别是医疗界德信建设所要深思的问题。

医疗行业的类似事件,无论对医务人员还是患者来说都百害而无一利,媒体荒谬而带有火上浇油的报道只会让医务人员谨慎行为,使他们在诊疗过程中过度地保护自己,而患者的生命则可能会在医生的谨慎行为中一点点地失去救治的机会。而患者逐渐苏醒的维权意识被大肆挥霍到极点,这是对医生工作积极性和执业行为的致命打击。我认为,在医疗行业中,生命权和健康权才是应得到维护的最高权益。医患双方共同的目标应是减少痛苦、拥有健康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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