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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说、反说表现欲

2011-03-20毛志成

文学自由谈 2011年2期
关键词:表现欲功利生产力

●文 毛志成

正说、反说表现欲

●文 毛志成

今天的中国,进入了表现欲和表现能力最旺盛的时代。我首先要说一声:“好!不是小好而是大好!”社会的这解放、那解放,表现欲和表现能力的解放才是真解放,才是大解放。这一点,对文人来说尤其如此!在很多时候,人的表现欲、表现能力都是一种生产力,包括思想的生产力和实践的生产力。文人的表现欲和表现能力若是越来越大,更是大好事!当年的极左年代除了“政治表现”之外,一切的表现欲、表现能力都被压抑尽了,连文人的说和写、艺人的演和唱都是战战兢兢式的,都是驯服式的,都是依样画葫芦式的,失去了自由表现的欲望和本领,只能使那样的社会空气成为凝滞的空气,使那样的文化土壤、艺术园林成为板结的土壤或枯槁的园林。因此我们必须首先有这样的基本共识:表现欲是十分宝贵的精神品格之一,表现能力更是必须珍重的行为品质,总之应当保护。但是表现欲的超盛和表现能力的过剩,于事于人都是祸患,都是劣举,尤其是文人。

世上缺乏表现欲和表现能力的人,只有十足的痴儿、傻瓜、笨蛋、愚氓。举例说,一个只会在父母面前撒娇逞狂的幼儿,上了幼儿园之后在老师面前、在小朋友面前都惶恐万分,躲到角落里低头不语,老师或小朋友向他提出什么问题他都不敢说话,或以我不知道”答之。这样的孩子只能说是没救了。反倒是有的孩子一经有人提问便争着答,抢着说:“我知道!”或是高声喊:“你们不懂,只有我懂!”即使这孩子说出的答案是错的也可爱,因为他有表现欲,有表现的勇气。

另如一个位卑职低的成年人,哪怕他仅仅是木工、泥瓦工或修鞋匠,只要他不满足于一般性的卖力气、挣钱吃饭,总想在别人面前(尤其在同行面前)卖弄自己的手艺,显示他的与众不同,即使他说的话有吹牛成分也有可贵处,因为他有表现欲。反倒是土头土脑又安于土头土脑,且又开口便说他这也不成、那也不成的人,就可能真的会成为笨蛋。什么是正常的表现欲?其实就是为了超越平庸,力求比别人、比同行做得好、做得巧、做得出色。这样的表现欲有什么不好?很好。

一个党政官员,在芸芸式的、模式化的众官面前总想表现出有特殊的德才,言行的品位都跳出了凡庸,这样的表现欲和表现能力都应当尊重,应当保护。

至于文人,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表现欲和表现能力就不配当文人!文人和俗人相比,包括和仅仅靠书写文字来谋生的人相比,真正的文人(包括小说家、诗人、艺人)的重要追求之一就是超越凡庸!其他的人可以安于凡庸,文人绝对不成!用文字搭建成或组合成一点东西(如合同书、产品说明书、广告词或各种会议的报告、发言),有中学以上学历的人都可能胜任,但他们不能叫文人。比如一个只会将某种文字制品进行分行隔写的人,不能称之为诗人。

文人的真正之作必须有超越凡庸的特殊品格,这其中就包括有很强的表现欲和表现能力。文人表现欲的萎缩,表现能力的衰竭,对于文人来说是致命的!什么是文人的真正表现欲?就是突破或超越凡庸的欲望。什么是文人的真正表现能力?就是将文字上升为文采(包括情采、意采、辞采)的能力。无论是以字为文,以文为诗,还是将各式直白记事当成文学作品,都是文人、文学的退化和矮化。

但是表现欲、表现能力的质量和品级也有真伪之分,也有高下之别。当前文人表现欲的伪化,表现能力的矮化,首先体现为表现欲中的文欲本身越来越少而其它的文外之欲太多。什么是纯正的文欲?不妨举些例子:见了一幅确有书法功力且有文采的好匾额、好楹联就驻足久观,见了一首妙诗、一篇精文、一本好书就读之不厌,连其中有精彩之感的字、词、句也反复体味,此外无任何功利意识,这就叫有纯正的文欲。另如在写作时,很大的快感都源于写作的过程本身,不去想发表、出版之前或之后的事,这更叫有纯正的文欲。

当然,从某种意义上说,写作本身也是一种功利行为,百分之百的无欲无为就用不着去写什么东西了。但是功利也有性质之分,有的叫社会功利或公共功利,有的叫个人功利或自我功利。无论哪一种功利,只要表现欲的主体首先是文欲本身,而不是让文外杂欲填满心肺,都应当尊重。遗憾的是眼下文人的文外之欲、非文之欲过分膨胀。头一个标志就是将表现欲浊化为表演欲,包括作秀欲、作假欲、作态欲以及作恶欲、作孽欲、作呕欲!作秀、作假、作态的事人人都能看到也都能识辨,这里就不想多说了,只说作恶、作孽。那样的事虽然不少,我也不想多说,只举出两个常见的例子就可以了。如写的、演的貌似是反腐、打黑、除恶的作品,但一不留神便给大贪大腐分子以及种种黑帮老大涂抹上“大能人”、“大英雄”式的金彩,或弄得威风凛凛、神气活现,使很多人简直想跟着学样,这就是作恶。

另如那些号称“少儿不宜”的作品(其实对成年人也未必宜)若是太多了,或是在某些公开发行的儿童读物中向儿童讲述的东西大都远离道德本身,而起劲地推销包括发财梦在内的诸多热热闹闹的俗趣,我看对儿童成长无益而有害,也叫作孽。

至于将那些理应使正常人看之作呕的低级趣味、污秽言行纳入文学创作,或是推向舞台银幕,这样的现象为数也不少。

上述人的表现欲品位如何?大家应该有公正判定。而表现能力又如何呢?我看也夸不得。将常识和死去的知识当成学识、卓识来贩卖的“学者”,以及情采淡薄、意彩俗浅、辞采贫乏的“作家”、“诗人”,或是只凭色相(包括美相和怪相)或只凭一个嗓子来登台而基本的艺功也没练好的“明星”,这些人的表现之欲和表现之能都应当大打折扣。

当前文人的表现欲,在品位上由高到低可分为四个等级:一,自省表现欲;二,自由表现欲;三,自我表现欲;四,自卖表现欲。除了自卖表现欲之外,前三种表现欲都有不同程度的价值含量。自省不必说了,既包括对客观世界种种美与丑的发现与审视,更包括对主观世界(自己的精神品质)是优是劣的正视和改善。这样做,当然都有益己、益人、益世价值。自由当然也是宝贵的东西,因为自由是一切生产力(包括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的基础。不敢自由或不会自由,甚而压迫自由或将压迫予以合法化、神圣化,自戴枷锁或给别人戴上枷锁,是生产不出任何优质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自我表现也不一定是什么坏事,因为一个彻底失去自我意识而安于从上、从众、从时、从风的人,注定没有任何出息。但是自我表现的真义应该是从独立人格、独立思考出发,走向对客观世界的触摸、体验、认识和干预,而不是陶醉于“表现自我”,或将自我的能量和价值予以无限膨胀,陷入极端自私的深坑中。至于自卖式的表现欲,就一文不值了。什么是自卖?这和各式各样的正常利益交换不是一回事。无论是对自己身上的非卖品(如自尊、自重、自律、自修等精神品格)的出卖,还是将自己的有限价值(包括知识、才能、名誉)进行虚假式的叫卖或炒卖,又注定含有欺世骗人意味,这样的表现欲和表现能力就只能称为贱欲或贱举了。说一千道一万还是那几句话:表现欲的有无,表现能力的大小,这固然重要,但比这更重要的却是:表现欲的正邪,表现能力的真伪!

当下中国社会中表现欲中的邪欲,和表现能力中的伪才能,包括文化领域、艺术领域中的邪欲、伪才能,已经到了流行化、时尚化的地步。好像任何官场能人、商场能人、文场能人、戏场能人,一经产生了某种表现欲望,那些欲望有不小的比重是权力欲、名利欲、威风欲,以及取得凌下媚上资格的欲。此外还可能一并产生贪欲、诈欲、色欲、赌欲之类。虽然表现欲本身非但是人人所需,而且还有可能很宝贵,关键是要把什么行为表现给世界、世人、世道。是扰世、欺世、误世、祸世的技巧和才干么?应该不是吧。还是应当力求把真意、善行、美趣表现给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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