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之后的思考——图书馆和谐档案管理刍议
2011-03-18许惠厦门市图书馆福建厦门361012
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2011年12期
●许惠(厦门市图书馆,福建厦门361012)
1 业务和谐——评估标准与档案制度及日常档案工作之间的和谐
2009年第四次省级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完美结束。事实证明:建立起科学、规范、系统的图书馆档案资料,是评估取得好成绩的关键。档案资料不仅是图书馆工作业绩的真实反映,也是国家对图书馆进行评估定级的重要依据。
1.1 存在问题
评估定级所依据的《省级图书馆评估标准》(以下简称《评估标准》)不仅仅是对当下图书馆工作优劣评判定级的标尺,更是一种方向和指挥棒,对于做好评估定级后的图书馆工作以及4年后的下一次“迎评”工作,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启示作用。[1]随着新一轮评估周期的开始,如何用评估标准来规范图书馆档案管理,如何把评估标准落实贯穿于日常档案管理工作中,同时又能与固有的档案制度(包括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厦门市《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和谐,是摆在图书馆档案工作者面前一项紧迫且重要的任务。今年,笔者试着将评估标准与档案制度相结合,参照评估标准,以评估档案的形式整理我馆2009年度业务档案,实践中发现该方法虽有一定的科学性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评估标准与档案制度相矛盾。目前一般采用“年度—问题—保管期限”的方法对档案进行分类,如果“问题”的设置以评估标准中的类目来划分,就容易造成同一问题分散在不同保管期限的多卷中,将导致每卷的档案数量太少难以立卷。……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