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网络信息资源归档保存研究
2011-03-18权丽桃河南师范大学图书馆河南新乡453007
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2011年7期
●权丽桃 (河南师范大学 图书馆,河南 新乡 453007)
20世纪90年代,随着以因特网为基础的全球信息高速公路建设的全面铺开,世界各国开始建设“电子政府”,政府实现网上“无纸化办公”,政府门户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之一。政府通过网站发布信息以及与企业、公民、其他政府之间进行网上互动,从而产生了大量的电子政务信息。因为这些信息资源常常比一般的信息资源更有价值,质量和可信度也较高,因而具有重要的研究参考价值。虽然政府信息上网有利于资源共享,但是与其他物理载体的政府信息相比,政府网络信息资源生命更为脆弱,消失速度也很惊人。Cho和Garcia-Molina在其统计报告中指出,政府网络信息资源的平均寿命仅为4个月。[1]当前,我国很多政府机构还未将其网络信息资源纳入本单位的电子文件归档保存范围,使得这些重要的信息,特别是原生性信息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政府网络信息资源的重要性和易失性,使得归档保存政府网络信息资源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紧迫问题。
1 政府网络信息资源归档保存的责任主体
政府网络信息资源作为我们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保存问题已引起越来越多人的关注。但是,政府信息资源归档保存的责任主体目前还不很明确,究竟应该由哪一个部门承担,目前的法律和法规还没有明确的责任界定。如何确定保存主体,划定各方的保存责任并确保其贯彻实施,是制定政府网络信息资源保存战略必须紧迫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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