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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任意性和理据性深层关系探析

2011-03-17李二占

天津外国语大学学报 2011年1期
关键词:任意性索绪尔理据

李二占,王 砚

(盐城师范学院 外国语学院,江苏盐城 224002;四川石油学校 英语教研室,四川成都 610213)

语言任意性和理据性深层关系探析

李二占,王 砚

(盐城师范学院 外国语学院,江苏盐城 224002;四川石油学校 英语教研室,四川成都 610213)

当代认知语言学所揭示出的大量事实证明,语言符号除具有任意性外,背后还隐藏着深刻的理据性。这一结论也与中西两大语言研究范式相契合。索绪尔从共时角度对以希腊字母为原型的印欧语研究揭示了语言的任意性原则,中国的语言学家从历时角度对汉语的研究明确了语言的理据性原则。任意性与理据性之间的深层关系决定了任意性研究中尚存在着许多问题。对这些问题的探讨不仅有助于纠正人们对语言理据学这门新学科的一些误解,而且更有利于深化对语言任意性研究这一重大问题的认知。

语言符号;任意性;理据性

一、引言

语言任意性研究经历了漫长的阶段,直到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的出版,它才被赋予了现代语言学的意义。索绪尔认为,语言符号的能指与所指之间的联系是任意的,随着这一观点的广泛传播,任意性被看作是语言符号的根本属性。20世纪50年代起,随着认知科学和功能主义的发展,人们对语言符号的性质有了新的认识,进而明确地揭示出语言的象似性和理据性。象似性指语言符号的外形、长度、复杂性及构件之间的关系总是平行于所编码的概念、经验和交际策略(Newmeyer,1998:114)。近二十多年以来,人们多角度地研究了象似性问题,举办了数次国际研讨会,取得了一些重要成果。语言理据性则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理据性指“语言系统自组织过程中促动或激发某一语言现象、语言实体产生、发展或消亡的动因,其涉及范围可以包括语言各级单位以及篇章、文字等各个层面”(王艾录、司富珍,2002:2)。狭义理据性又叫理据义,指每一个具体语言符号的能指和所指结合在一起的动因。只有发现或者掌握了相当数量的理据义的时候,才能断言语言符号具有理据性,可见,理据义是理据性的事实基础。广义和狭义理据性分别对应于广义和狭义任意性。狭义任意性指语言符号(词语)的能指与所指之间没有自然的联系。但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扩大了其构件和意指范围,将语言现象的不可解释性和非理性统称为任意性,即广义任意性。目前理据研究已成为语言学中的热点议题,尤其是“近一二十年来认知语言学兴起以后,人们把理据研究作为一种理论追求,并且以群体的方式进行了系统的探讨”(石毓智,2008)。虽然象似性和理据性的含义有所不同,但一起作为任意性的对立物,它们之间的共同点多于不同点,因此,我们视象似性为理据性的同义词,统称为理据性。

当代语言研究揭示出的大量事实既可以证明任意性,也能够证明理据性,一种新的观点浮出了水面,即它们都是语言符号的客观属性。任意性和理据性之间的关系非常复杂,有人认为,任意性是绝对的,而理据性是相对的,所以索绪尔的任意论是探讨理据性的必要前提。也有人认为,任意性与理据性之间是互补的关系,单纯符号是任意的而合成符号是有理据的。还有人认为,任意性与理据性都存在,但二者的角度、范畴、作用、地位和时间不同(岑运强,2006:79-80)。这些分歧说明,语言任意性研究中尚存在着许多亟待厘清的问题,尤其是要纠正人们对语言理据学这门新学科的一些误解。

二、任意性为什么比理据性更容易被人们认同?

不少人认为语言只有任意性而无理据性。任意性比理据性更容易被人们认同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任意性和理据性的性质差异。与一般符号相比,语言符号超越了符号与所代表内容之间的那种自然联系,自由地创造了自己的音响形象与概念,构建了功能强大的自组织系统。因此,某一语言社团的正常说话人都能依靠直觉而意识到他们所操语言的能指与所指之间没有必然的关系。没有任意性就没有语言符号的存在是一个具有自明性的朴素事实,只是普通人无法把这种直觉知识理论化而已。因为这种自明性索绪尔才断言任意性是无人反对的,而事实上他的著作中有关任意性的正面论证也并不多。也因为这种自明性人们才把任意性看作是“关于人类语言的、无需解释也无法解释的、始源性的事实”(Joseph,2004)。任意性既然是无须且无法考证的,就与理据需要进行详细考证的性质完全不同。因此,编撰一本语言理据性词典是顺理成章的事,而编撰一本语言任意性词典则是令人无法想象的。

任意性固然给语言符号的能指与所指的结合提供了无限的可能,但唯有理据才能使这种可能落到实处。作为语言创造的动因,理据在能指与所指结合的一剎那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之后则逐渐淡出语言世界,湮没在历史的长河中,成为一个失而难得的非物质遗产。作为结果的语言符号是现实的和物化的,可以长久地留存于世,而作为隐匿于结果后面的动因的理据则是经验的和认知的,只是偶尔在内部形式或词义里留下一些蛛丝马迹,多数时候则随着时光的流逝而逐渐磨损直至潜隐起来。因为这种潜隐性人们很容易对词语的理据视而不见。 “一个词的不可论证,不是因为它没有‘理据’(motivation),而多半是因为这个理据已被时间销蚀殆尽,在今人眼里成为一个谜了。”(姚小平,2005)人们为了修复自古以来大量磨损的理据,使湮没的理据失而复得,便去烛幽发微,从事相当艰辛的考证工作。理据属于意念范畴,来无影去无踪,研究理据只能依靠对它的语言表述,否则将失去最起码的可操作性。理据的语言表述是理据的技术操作程序,是理据的物化过程(王艾录,2009:221),只有在语言的表述下理据才能被我们直接认识到。

任意性的自明性和非考证性决定了它以否定的方式指出语言符号的能指与所指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而既然无必然的联系,就不存在进一步论证的可能和必要。理据性的待考性和潜隐性决定了它要进行具体的考证。这种差异容易使人们对任意性给予过多的注意,而置理据于不顾,认为语言只有任意性而无理据性。

任意性比理据性更容易被认同的另一个原因是任意性因为著作化而比理据性得到了更加广泛的传播。基于希腊罗马传统的任意性研究经过了漫长的阶段,直到被索绪尔凝炼为比较完整的理论,由后人整理并以专著的形式记载,把语言客观存在的任意性(客观性质)升华为学术上的任意论(主观理论)。由于索绪尔语言学的巨大影响,语言任意性被广泛接受,成为语言学教科书中的常识。任意性因为被著作化而得到了人们的广泛认同,这说明思想成果并不能直接产生影响,只有将思想成果著作化,才能作出它们应有的贡献。中国的语言研究一直致力于考证词语的音义和形义之间的理据,从先秦到清末民初,推求词语理据和探求语源始终是汉语研究的主要脉络,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然而,这么长时间的理据成果积累不但没有形成国外影响,甚至在国内也失去了引领时代潮流的作用,我国的现代语言学研究一直被任意论所统治。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首先是我们未曾把丰富的理据研究成果总结和上升为系统的理论,形成一系列的术语,而且没有产生一部影响相当于《普通语言学教程》的理据专著;其次,西学东渐以来,我们全盘接受了索绪尔的任意论,忽视和掩盖了我国传统悠久的理据研究成果。索绪尔从共时角度对以希腊字母为原型的印欧语研究揭示了语言的任意性原则,而中国的语言学家从历时角度对汉语的研究明确了语言的理据性原则,二者本是互补而非对立的关系,但却最终形成语言只有任意性而无理据性的偏见。

三、索绪尔的任意性原则是讨论理据性的必要前提吗?

不少人把索绪尔的任意性原则即任意论作为讨论理据性的必要前提,深层原因是索绪尔对语言符号的定义已经被人们所接受,也不可避免地接受了镶嵌于其中的任意论。索绪尔在讨论任意性时也初步产生了理据萌芽的思想,任意论就有意或无意地成为讨论理据性的前提。

我们认为,把任意论作为讨论理据性的前提会陷入悖论。讨论理据性先要界定语言符号,界定语言符号又离不开索绪尔的定义,这又回到了以任意性否定理据性的老路上去。要解决这一悖论不能将语言符号简单地定义为能指与所指的任意结合体。因为根据索绪尔的观点,语言任意地切分了混沌世界,切分的一刹那造就了声音差异和概念差异,二者任意产生并结合为语言符号。索绪尔的语言符号观和暗嵌于其中的任意论都非常严密,甚至对于拟声词和合成词这些可能的反例,他也认为,前者是任意的,在语言中的比例很低,后者虽然相对有理据,但构件的单纯符号本身却是任意的,因此,理据性的作用仅在于制约任意性可能导致的混乱。在任意论控制下的索绪尔的语言符号观面前,哪怕是扩大任意性的意指范围(如任意性也存在于语词与事物之间的关系里)的解读也与索绪尔的原意不符。我们无法向纵深拓展任意性的含义及构件,遑论对语言理据的研究。我们讨论任意性和理据性时必须将语言符号的定义修正为能指和所指的结合体,能指是音响形象或语音,所指是概念或语义,能指与所指的结合从可能性上来说是任意的,但每一次具体的结合则是有理据的。这样的符号观及定义既强调了任意性,也不排斥理据性,更加合理,也更为符合语言事实。

索绪尔虽然也谈到了理据性,但他所谓的理据与今天所说的理据有很大的不同,而且出于理论建构的需要,他将理据性附庸于任意性,把任意性作为语言研究的首要原则。他反复强调,如果不预先设定某些观点,我们是无法界定语言事实的(Saussure,2006:1-9),而任意性原则就是其中的预设之一。考虑到索绪尔之前“人们通常把语词设想成和事物一一现成对立”的情况(陈嘉映,2003:78),我们认为,正是任意论视角才使语言从被事物笼罩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从而独立成为语言学的研究对象。由于索绪尔过于强调任意性,他虽然意识到了理据性对任意性的管约作用,但仅从自足的语言系统的内部来考察理据,而且选择了含义模糊的术语——“相对”,进而把具有内部形式的合成符号说成是相对有理据的,又把相对理据性等同于相对任意性,任意性因此成为语言系统生成的单极动力,还是主张语言从根本上说是任意的。其实,把任意性和理据性当作对立物的同时又把相对理据性附庸乃至等同于任意性的做法是非常不妥的,这必然会造成理论上的矛盾。但毋庸置疑,索绪尔所说的任意性和理据性的讨论前提是他所创立的结构主义语言学(尤其是其中的任意论),而当代语言学意义上的理据研究则是生成语言学,尤其是认知语言学(二者都属于广义的认知语言学)兴起的结果。生成语言学从人类的生物基础上寻找理据,追问语言研究中的“为什么”问题,而这属于语言理据学的范畴(司富珍,2008:89)。认知语言学则从人的生理条件、社会自然环境、交际活动中寻找理据,认为语言现象大都有自己的动因解释(石毓智,2008)。当代语言理据研究的理论前提是广义认知语言学,它与结构主义语言学迥然有别,属于各自管辖范围下的理据性研究与任意性研究也必然同少异多,因此决不能把索绪尔的任意性原则作为讨论理据性的必要前提。

四、语言符号的产生时差、结构和数量是区分任意性和理据性的标准吗?

词语是语言符号的原型,因此目前的任意性与理据性研究大都是关于词语的。词语可以从产生时差、结构、数量等角度进行分类。从产生时差上说,词语分为根词和派生词。根词是词的最早形式,派生词则在根词的基础上产生。但实际上根词与派生词之间的界限不易厘清,人们一般把零内部形式并且理据湮没的词语看作根词。在 《普通语言学教程》里索绪尔就据此标准认为法语ennemi是处于绝对任意状态的根词。从结构上说,词语分为无内部形式的单纯符号和有内部形式的合成符号。英语中的单纯词是单纯符号,派生词和合成词是合成符号。汉语中的单纯符号是字,相当于英语中的单纯词,合成符号是字组,相当于英语中的派生词和合成词。从数量上说,语言中的根词少,而派生词多,单纯符号少,而合成符号多。产生时差、结构和数量因素深刻地影响着人们对语言符号的认知,自索绪尔起人们倾向于把它们作为区分任意性与理据性的标准,形成了任意性研究中的唯时间论、唯结构论和唯数量论。

唯时间论认为,从发生学的角度看,根词是绝对任意的,而派生词是相对有理据的,如apple先于pineapple而产生,因此前者是任意的,而后者是有理据的。大量的根词并未随时间的流逝而淘汰,它们依然和派生词同处于共时的语言系统中。因此,我们断定语言中的一部分符号是任意的,而另一部分是有理据的。既然语言词汇的发展是一个从根词到派生词的过程,从唯时间论就可以得出语言的发展是一个由任意性到理据性的过程的结论,而据此我们又可以说某一阶段的语言是任意的,而另一阶段的语言是有理据的,或者说某一阶段的语言比另一阶段的语言更具有任意性或者理据性。除了得出如此偏误的推论外,唯时间论无法回答语言是任意的还是有理据的这一问题。基于唯时间论的任意观还认为,任意性属于共时范畴,而语言即使有理据,也是词语最初形成的动因,因此是历时的。我们认为,任意性固然是共时的,但词义的变化是任意性驱动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讲,任意性也含有历时的因素。理据固然是历时的,可它在某一时间点上却是静态的和凝固的,从这个意义上讲,理据也含有共时的因素。任意性当中包含着理据性因素,因为语言音义之间的辗转变异总是有规可循的;理据性当中体现了任意性因素,因为语言符号的变化更迭必然是以任意性为前提的。

唯结构论认为,单纯符号是任意的,而合成符号是有理据的。从索绪尔到当代学者,一个习惯性的做法就是在论述理据性时举合成符号的例子,而在论述任意性时举单纯符号的例子。这等于告诉我们单纯符号只有任意性而无理据性,合成符号只有理据性而无任意性。合成符号和单纯符号都属于语言符号的原型范畴——词语,从逻辑上说,它们要么都是任意性的,要么都是有理据的,要么既是任意性的又是有理据的,三者必居其一。之所以得出词语的一部分是任意的,而另一部分是有理据的谬论,是因为人们把语言符号的结构——内部形式(inner form)等同于理据了。结构是区分单纯符号和合成符号的唯一标准,单纯符号没有结构,合成符号由至少两个语素构成,语素之间就形成了可以论证的句段结构关系。这种关系叫作内部形式,是语法结构和语义结构的总和。理据是促动语言符号发生和发展的动因,它必然也是造就合成符号内部形式的动因。理据和内部形式是因果关系,“作为果,内部形式是形式和内容结合的实体;作为因,理据既非形式又非内容,它是形式和内容结合的动因”(王艾录,2003)。内部形式是复合单位内部的微结构、微系统,其间隐藏和缩录着关于理据的信息密码,而且物化的内部形式可以直接被人感知,所以往往可以成为探究理据的窗口。而理据是解读内部形式最根本的依据和保证,如果已经探得某复合词的理据,它的内部形式便昭然若揭了。内部形式固然能够提供理据求证的部分线索,但它与理据是不同的概念,因此,语言符号的结构绝不是区分任意性和理据性的标准。

唯数量论认为,任意性和理据性之间是量的关系。索绪尔(2007:97-101)认为:“在任何语言内,只有一部分符号是完全任意的”,“每种语言都并行地包含两种要素:完全无理据的和相对有理据的,以不同的比例混合起来”,“可表现为完全无理据者和相对有理据者之间的来回摆动”,“与大多数坚牢的无理据因素相比”,“无理据性到达顶点的语言是比较着重于词汇的,降低到最低点的则是比较着重于语法的”。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对于不同的语言,有的任意性多而理据性少,有的则理据性多而任意性少;对于同一种语言,某一阶段的任意性多而理据性少,另一阶段的理据性多而任意性少。其实,任意性或理据性只是对语言符号属性的定性判断,我们只能就二者的地位和作用进行宏观的辩证考察,而无法加以定量的比较。唯数量论实质上是一种僵化、教条的观点。

五、任意性与理据性是一对矛盾的概念吗?

任意性的对立面究竟是什么?该如何命名?这两个问题一直困扰着研究者,从表面上看,既然任意性指语言符号的能指与所指之间没有自然的联系,在对任意性的对立面的研究中应该能够证明语言符号的能指与所指之间有自然的联系这一命题。但事实上,“硬要建立能指与所指之间的自然联系是不可能的,徒劳的”(许国璋,2001:47),因为人类对语言的认识与研究既没有也不可能达到能够证明这一命题的地步。比较可行的办法我们认为不是争论能指与所指之间有没有自然的联系,而是应该到自然联系的外面去寻找究竟是什么力量和缘由把语音和语义匹配在了一起,这个力量和缘由就是词语的理据。这也正是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们倾向于把理据性作为任意性的对立面的原因。虽然不少人认同理据性是任意性的对立面,但仍有人认为语言要么是任意的,要么是有理据的,二者非此即彼,显然是把任意性和理据性当作一对互相矛盾的概念。我们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有二:一是错把理据性等同于非任意性,二是没有充分认识到任意性和理据性之间“和而不同,各司其职”的深层联系。

把理据性等同于非任意性的做法其实是犯了逻辑错误。逻辑学告诉我们概念有矛盾概念和对立概念之分,前者如白与不白,二者加在一起就包含了该类事物的全部,排除了任何中间的词语,而像白与黑这样的对立概念却允许二者之间有中介概念(徐通锵,2008:353)。派生词常用于表示矛盾概念,如possible与impossible,而根词用于表示对立概念,如hot与cold。任意性与非任意性、理据性与非理据性就属于矛盾概念。任意性指音义之间没有自然的联系,非任意性就指音义之间有自然的联系,肯定任意性就意味否定非任意性,肯定非任意性就意味否定任意性。同理,肯定理据性就意味否定非理据性,肯定非理据性就意味否定理据性,二者非此即彼。而任意性与理据性却是对立的概念,二者之间还可以加入相对任意性、相对理据性等中介概念,肯定任意性不会否定理据性,肯定理据性也不会否定任意性。

任意性与理据性属于同一讨论范畴,具有“和而不同,各司其职”的既对立又统一的深层关系。任意性存在于造词未然,它使词语之名的产生面临诸多选择;理据性存在于造词已然,每一对能指与所指的结合才会出现一个具体而微的理据义。这就不难理解对于某一具体的词语人们总是考究它的理据,却从未听说过有谁去考究它的任意性。有学者把任意性看作语言发生、发展的动力,实际上理据性才是动力,任意性只是产生动力的背景条件而已。任意性与理据性是同时存在的,有了任意性,语言符号的理据生成才具备广阔的选择余地,才使语言不断丰富;有了理据性,才能对任意性产生强大的制约之力,从而使语言沿着理性健康的轨道有序地发展。任意性是致使理据性繁衍生息的生存前提,理据性是免使任意性泛滥成灾的管约保证,二者一起成为语言自组织系统中两条非常重要的功能原则。

六、为什么要区分任意性与任意论(理据性与理据论)?

语言作为社会产品历史地流传下来,起源迄今未明,因此,语言符号的性质就有任意性和理据性两种对立的可能,而当我们要在两者之中选择其一作为构建某种理论的出发点时,它们的关系就演变成了立场之争。从这个意义上说,索绪尔所说的任意性具有双重价值,它既能指称语言符号的客观属性任意性,又能指称语言研究所遵循的原则任意论,而任意论正是索绪尔构建其语言学理论时所持有的研究立场。他一再强调任意论是语言研究的starting point(出发点)和point of view(立场)(Saussure,2006:1-9)。也就是说,任意论是“无目的的符号生成过程得以可能的起点,也是与之伴随的physis(自然)与其对方的所有外在对立得以可能的起点”(德里达,1999:65),它犹如几何图形中的辅助线,能帮助人们达到科学研究上的理想状态。作为理论建构的任意论是无需证明的,它打通了语言先验性与可知性之间的隧道,一旦到达理解的彼岸,它本身便无足轻重了,因此,索绪尔“一方面奉任意性为第一原则,另一方面,又以为它并不真正存在,只是一个想象而已”(屠友祥,2005)。任意性观念作为性质与作为理论的区分(尤其是把作为方法论的任意论区分出来)是必需的和合情理的,因为“没有这些原则就没法探讨静态语言学的更专门的问题,也没法解释语言状态的细节”(索绪尔,1980:144)。它“在解释和预测方面发挥着重大的作用”,是“任何一项科学理论的本体性承诺”(Lakoff & Johnson,1999:109)。可惜人们未能充分认识到任意性观念作为语言属性和作为理论建构的区别,因而造成不少误会。近些年来,一些认知语言学家被认为是在挑战索绪尔所说的任意性,其实从属性与理论二分的角度看,与其说“他们在挑战任意性,不如说是在挑战任意论”(李二占,2010)。

在当代语言研究中,任意论与认知语言学家所坚持的理据论之间形成了对立关系。这种对立实际上是更古老的类比—破格争论的现代版本(Halliday,2007:101),是哲学中唯名论与唯实论之争在语言界里的反映。两者的争论“常出于不同理论背景,为了不同的理论目的,采用不同的表达形式,延绵两千多年”(王寅,2008)。与任意性概念的性、论二重价值一样,理据性观念也分为理据性和理据论,即像任意性被升华为任意论一样,理据性也在被升华为理据论。它是人们借用心理学中的动因概念,并从认知、功能、文化等多种维度来解释语言符号的发生和发展的一种崭新理论。有学者认为,理据是一个思想立场问题,实际含义取决于研究者所采取的语言哲学和语法模式(Brdar-Szab & Brdar,2004),而语言象似性(linguistic iconicity)依然处于理论假设阶段(Bouissac,2005),这里的理据和象似性的提法欠准确,其实指的正是理据论这一研究范式。然而,任意论由于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的出版而被著作化了,影响遍及语言学界,往往容不得理据论,而理据论尚缺少可与之相匹敌的巨著,还处于发展阶段。理据论固然有与任意论对立的一面,但更多的是对任意论不足之处的补充。陆丙甫、郭中(2005)曾说,:“考虑到科学研究的目的就是要发掘尽可能多的理据性,我们还是应该假设所研究的现象都是可以解释的,有理据的,这样才有信心去研究,虽然我们可以在总体上承认宇宙的秘密最终不可能全部解释。”

从现代语言学发展至当代语言学的过程中,任意性和理据性这一对客观属性被语言学家进行了理论上的升华,形成彼此竞争的两种主观理论——任意论和理据论(李二占,2010)。从性到论是一个由感性到理性的认知升华过程,而论一旦形成,又能够科学地指导人们对性的认识与挖掘。性与论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一起构成事实与理论的辩证统一关系。性与论的区别具有重要意义,因为语言任意性研究中的不少争议都是性、论不分的结果。采取性、论二分的方法,把两者区别对待,能够使我们的研究更加细致,更加深入,因而也更加科学,也能够帮助我们避免一些认识上的偏误。例如,所谓象似性的泛化问题,即把任何语言结构在功能上的可论证性都标以象似的(iconic)倾向(Newmeyer,1998:114),实际上是将理据论用于解释语言现象的正常结果。有利于我们正确处理不同语言研究传统之间的差异,以及重新认识当代语言学流派之间的关系,进而建设一种更加科学合理的语言研究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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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linguistic sign; arbitrariness; motivatedness

H 0 < class="emphasis_bold">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8-665X(2011)01-0015-07

2010-05-10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8SJB7400008)

李二占(1972-),男,讲师,研究方向:语言理据学

王砚(1974-),女,讲师,研究方向:语用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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