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市县关系的逻辑演化与重构——兼论“省直管县(市)”改革
2011-02-19王雪丽
治理研究 2011年5期
□ 王雪丽
一、问题的提出
作为对20世纪80年代以来确立的“市管县”体制的一种替代,“省直管县(市)”改革是对市县关系的再次调整,其初衷是为了解决“市县合治”下的种种弊端,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应该说,从已有的改革来看,“省直管县(市)”改革在促进县域经济增长方面确实有一定效果。以浙江省为例,据《人民日报(海外版)》引用的资料显示,2008年浙江城乡居民收入之间的比值为2.45∶1,同年全国城乡居民收入比值为3.31∶1。而在另一个较早实行“省直管县(市)”财政改革的湖北省,2008年县域经济的多项指标增速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对全省GDP增长的贡献率接近60%①车海刚:《“省直管县”改革向纵深推进》,《学习时报》,2009年8月3日。。然而,在“省直管县(市)”改革推进的具体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比如,市县矛盾增加、市县争利的竞争局面开始上演;条块并存的管理体制,使得县级政府的工作难以正常开展;市级城市的发展空间受到限制;市级政府人员分流安置面临难题;原市域内统一的公共服务体系面临被肢解的境遇;省级政府的控制与管理能力面临挑战;县级政府机构编制的扩张冲动;经济强县对“省刮县”的担忧等。这就是说,“省直管县(市)”和“市管县”都是表面问题,过去我们用“市管县”的办法来解决“省直管县”的弊病,现在相反用“省直管县”的办法来解决“市管县”的弊病,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办法,非治本良策王仰文:《省直管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制度掣肘与前景瞻望》,《理论与改革》,20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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