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律师管理工作简况
2011-02-19郝茂成陕西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处陕西西安710006
中国司法 2011年8期
郝茂成 (陕西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处 陕西西安 710006) ■文
美国律师管理工作简况
Lawyers Administr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郝茂成 (陕西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处 陕西西安 710006) ■文
一、美国的律师制度
美国律师业是一个相对比较古老的行业,已有近 200年的发展历史。目前,美国律师现有从业人员将近 200多万人,近 1000人中就有1名律师。美国律师几乎参与到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公民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参议员、众议员大多数都是律师出身,活跃在美国政坛上的有不少都有律师从业经历。美国律师在刑事司法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大律师一般都是出庭律师或辩护律师。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律师从嫌疑人被警方控制起就可以全面介入案件,享有充分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每个律师事务所都设有专门的调查员,负责调查案件,收集证据。在特殊情况下,律师可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向有关部门、有关组织和个人进行调查取证。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裁决中,律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大多数的案件都是通过律师和检察官之间的辩诉交易最终达成有效判决,节约了大量的司法成本。而只有极少数的刑事案件,通过检察官指控,经陪审团合议,由法官进行审判。美国的公职律师非常发达。在司法体系中,法官、检察官都必须是律师。政府的各个部门都拥有大量的律师从业人员和雇员,负责处理各种法律事务。仅美国司法部分布在全美各地的机构中就有近万名律师。美国律师在民事和商事方面的作用就更为突出,分工更为细致,专业性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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