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在加强社区建设与管理中地位作用的调查
2011-02-19张凤刚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黑龙江牡丹江157000
张凤刚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黑龙江牡丹江 15 70 00) ■文
司法所在加强社区建设与管理中地位作用的调查
Investigation of the Position and Function of Judicial Administrative Stations in Strengthening the Building and Management of Communities
张凤刚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黑龙江牡丹江 15 70 00) ■文
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深刻阐述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进行了阐释,具体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 7个方面。按照中央“要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要求,笔者结合学习胡总书记讲话精神和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深入基层进行了调查研究,对基层司法所在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社区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最前沿,是建设和谐幸福城市的重要突破口。司法所是“用法律武装人,提高人;用法律帮助人,维护人;用法律转化人,改造人”的部门,承担有9项职能:一是为街道办事处的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基层政府管理社会事务;二是处理社会矛盾纠纷,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三是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四是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五是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六是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七是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八是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九是负责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