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管理能力水平
2011-02-19
中国司法 2011年8期
全面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管理能力水平
Improving the Capacity of Judicial Administrative Organs in Social Management in An All-round Way
7月中旬,司法部举办全国司法厅 (局)长研讨班,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研究部署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管理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努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深刻分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战略决策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任务和重大课题,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做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管理能力水平。……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