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行政伦理建设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2011-02-18马运军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 2011年5期
马运军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哲学教研部 江苏 南京 210001)
行政伦理建设已经成为全球政府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发达国家在行政伦理建设方面积累了诸多有益的经验,借鉴这些经验有助于中国政府转型,逐步由“管理型政府”转向“服务型政府”,逐步达到善治的要求,即“合法、法治、透明、回应、负责”,充分实现公民与政府“权、责、利”的有效补充和配合,从而促进公民与国家的和谐,促进政治文明、经济文明,并最终使政府保持良性运转。
一
西方发达国家的行政伦理建设经历了一个长期发展和逐步革新的历程。步入现代社会,启蒙思想观念逐步影响着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设计、公共管理创新以及行政伦理建设。20世纪70年代以来,行政伦理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在此之前,西方国家行政伦理建设更多地停留在理论层面的确证阶段,只是到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新公共运动中行政伦理才成为一项显性的学术话题以及有效的道德实践行为。
行政活动中为何需要伦理规约?这是西方行政学界一直探索的话题。在前马基雅维利时代,伦理与政治是不分开的,任何政治都是伦理型的政治,它为政治提供道义上的正当性。马基雅维利开创了一种观点,“评价统治者行为的标准只有一个,即他所采取的各种政治手段是否成功地扩大和保持了其国家的力量”。[1]这样,政治与道德可以完全背离,这种观点此后深刻影响了行政学界,它主张了一种认为公共行政是一种撇开了价值评价的纯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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