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矿区生态环境治理强化水源工程(点)保护
2011-02-15张家兵
中国水土保持 2011年2期
张家兵
(富源县水务局,云南 富源 655500)
加大矿区生态环境治理强化水源工程(点)保护
张家兵
(富源县水务局,云南 富源 655500)
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煤矿区;富源县
当前富源县水资源形势相当严峻,加之又是产煤大县,水体污染日趋严重,用水需求不断增长,水资源短缺的矛盾不断加剧,已经面临着资源性缺水和水质性缺水的双重挑战,直接影响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针对全县矿区生态环境和水源工程(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恢复矿区生态环境治理和加大对水源工程保护与开发的具体思路及措施。
1 全县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水源工程(点)情况
1.1 全县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情况
富源县是云南省产煤大县,现有 146个煤矿 158对井口,矿区总面积 167.64 km2,占全县总面积的 5%。全县煤矿企业主要分布在 10个乡镇,总设计能力为 1 686万 t/a,核定生产能力为1 227万t/a。矿区内有林地面积 1.172万 hm2、非林地面积1.618万 hm2(含矿山生产用地 0.157万 hm2),林地面积占矿区面积的 42%。煤矿矿区周边受影响土地面积为 8.05万 hm2(林地 3.28万 hm2,非林地 4.77万 hm2),矿界范围内因挖损、压占、地质灾害和土地退化等破坏土地 426.6 hm2(林地 13.3 hm2,非林地 413.3hm2)。在采矿区范围内,部分水源点受到采矿的影响,污染比较严重,这对矿区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如大格水库、海扎水库、栗树坪水库等。
针对全县煤矿生产和污染的实际,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和县委、县政府限期……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