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实践
2011-02-15刘学恩
中国水土保持 2011年2期
关键词:工程
刘学恩
(马龙县水务局,云南 马龙 655100)
马龙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实践
刘学恩
(马龙县水务局,云南 马龙 655100)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实践;马龙县
马龙县自 1998年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以来,先后实施了“长治”工程、国债水土保持项目、“珠治”试点工程、“长治”生态修复工程、“珠治”工程等,完成了 26条小流域的综合治理,治理面积达 198.50 km2。介绍了具体做法和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办法。
马龙县位于云南省东部偏北,为低中山丘陵河谷地貌,全县辖 5镇 3乡,总人口 19.89万人,总面积 1 614.15 km2,其中长江流域面积 841.80 km2、珠江流域 772.35 km2。据 2004年遥感调查,全县水土流失面积 547.4 km2,其中:长江流域 306.35 km2,占 56.0%;珠江流域 241.05 km2,占 44.0%。
自 1998年马龙县被列为“长治”工程重点防治县后,县委、县政府努力争取建设项目,先后实施了“长治”工程、国债水土保持项目、“珠治”试点工程、“长治”生态修复工程、“珠治”工程等,完成了 26条小流域的综合治理,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8.50 km2。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为全县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
1 主要做法与经验
1.1 加强组织领导
马龙县自1998年被列为“长治”第四期重点防治工程项目县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成立了马龙县水土保持委员会。为切实搞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水务局局长为副组长,水务、发改、财政、监察、审计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并明文规定领导小组人员调动后由相应职位的人员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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