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加强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工作
2011-02-15王东云
中国水土保持 2011年2期
云南省加强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工作
云南省地处长江、珠江、澜沧江等六大江河的源头或上游,山区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 94%,是我国生态环境十分复杂、脆弱、敏感的区域,同时又因生物多样性高度丰富、维系着大江大河的生态安全、承担着巨大的生态功能而成为国内外高度关注的热点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具有巨大的价值已经被广泛认识。学术界多项研究已经证实,一个地区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远在其 GDP之上,而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是维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基本保障。根据 2004年土壤遥感调查,云南省水土流失面积达 13.42万km2,占全省国土面积的 35%,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近年来,云南省基础设施建设提速,同时云南的水电、煤炭及矿产资源丰富,开发强度逐渐加大,加剧了本已严重的水土流失,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显得非常迫切。云南省的水土保持任务十分艰巨,现有的资金投入却严重不足,长期以来,水土流失治理投入机制单一、总量不足的问题一直制约着云南水土保持事业的快速发展。水土保持补偿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有利于拓宽水土保持投资来源渠道,加快水土流失防治进程,促进经济建设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协调发展。
2009年以来,云南省加强了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工作,委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开展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政策研究工作,完成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政策研究报告》,提出了健全和完善现有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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