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价权下放又何妨
2011-02-13刘满平
中国石油石化 2011年13期
■文/刘满平
定价权下放又何妨
■文/刘满平
既然市场化是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的最终目标,油价最终由企业自主决定,那么不如索性现在就尝试将成品油定价权下放,试探一下这种机制是否切实可行。
近期有报道称,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将在年内推出。在新的方案中,政府有可能向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石油公司下放成品油的定价权。随后,发改委有关人士对此表示,调价方案仍在讨论中,尚无定论。尽管如此,社会反响强烈。
部分人认为我国当前成品油市场处于垄断状态,消费者由于缺乏消费选择权而难以对成品油定价形成有效的制约。在这种背景下,将定价权下放给企业并没有解决成品油定价机制的不透明问题,反而让这些企业“集运动员与裁判员于一身”。社会担心三大巨头就此形成价格联盟,利用垄断地位和定价权实现利益最大化,导致成品油价格只会随着他们的利润攀升而高企,不会随着市场的调节而变化,最终损害消费者利益。
笔者认为,上述担忧有一定的道理,也是政府将定价权下放给企业后所必须考虑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不过,这也是一次“试水”的机会。既然已经确定了市场化是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的最终目标,那么不如索性尝试一下现在就将成品油定价权下放当做一种过渡性质的安排。如果定价权下放后,发现三大石油巨头利用垄断经营地位单方制定有利于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价格,罔顾公平公正和社会责任,从而对消费者利益造成巨大损害,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不可忽视的破坏性影响,那么政府可以考虑重新设计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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