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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林业职官和护林诏令及造林活动

2011-02-13刘锡涛

中国城市林业 2011年4期

陶 泳 刘锡涛

1 南昌市第一中学 南昌 330003

2 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 福州 350007

唐代林业职官和护林诏令及造林活动

陶 泳1刘锡涛2

1 南昌市第一中学 南昌 330003

2 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 福州 350007

唐代是我国封建社会经济高度发展的时期,也是自然环境相对较好的一个时期。唐代森林保护与植树造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政府既设有林业职官又颁布护林法规典章,还积极组织造林活动。这些都值得当今借鉴。

唐代;森林;植树;护林诏令;林业职官

唐代是我国封建社会经济高度发展的时期,也是自然环境相对较好的一个时期,其森林保护和植树造林活动都取得了一定成绩。本文就唐代的林业职官、林业保护诏令及植树造林作简要介绍。

1 林业职官

林业职官是伴随着人类与森林关系的进一步加深而产生和不断演变完善的。至唐,林业职官发展成为有领导体系、职责分工、奖惩制度及定额定员,并担负着管理国家山泽、征收赋税、制定林政、培育苑囿等工作职责的管理员工队伍。唐代林业职官的设置及分工、职责大致如下:

尚书省是唐中央政府执行机构,下辖六部,即礼部、户部、吏部、兵部、刑部、工部。其中,工部负责与工农业生产、城市建设、山林川泽等相关事务。工部设尚书1人,正三品;侍郎1人,正四品下;郎中1人,从五品上;令史12人;书令史21人;亭长6人;掌固8人。尚书、侍郎负责“天下百工、屯田、山泽之政令”。工部下分4个司。其中,虞部司、司农司负责与林业相关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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