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过敏原检测方法研究进展
2011-02-11陈颖王玮
质量安全与检验检测 2011年3期
陈颖 王玮,2
(1.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北京 100123;2.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
1 前言
食物过敏是一种人体对食物中抗原物质产生的由免疫介导的不良反应,严重时可能产生过敏性休克,甚至危及生命,目前已成为全世界关注的公共卫生热点问题[1]。据统计,全世界约有 2%-3%的成年人和 5-8%的儿童患有食物过敏症,其中90%以上的食品过敏来自小麦、花生、大豆、坚果类、牛奶、鸡蛋、鱼和甲壳类食物[2]。随着食品工业的迅速发展,人们的饮食习惯和食品种类发生了很大变化,因食品致敏的患者数量也日益增多,越来越影响到人类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为保障公众健康,很多国家和地区先后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明确标签、标识食品中的过敏原成分。食品法典委员会 (CAC)关于食物过敏标识的问题,在《预包装食品标识法典通用标准》中要求,对于所有已知可导致过敏反应的食品和配料都应加以说明。欧盟公布第 2003/89/EC号指令规定食品标签必须列明多类致敏成分,要求成员国从 2005年 11月 25日起禁止销售不符合标签规定的产品。美国自2006年 1月 1日起已开始实施新的强制性的《食品过敏原标识和消费者保护法规》(FALCPA),要求食品标签上必须标识致敏原成分种类,并规定了标识方式;对于含有未声明过敏原的食品,美国 FDA要求召回。日本厚生省《食品卫生法》规定必须清楚标示蛋、牛乳、小麦、荞麦及花生等 5种主要致敏原成分。香港地区从 2007年 7月 9日开始执行过敏原标识制度《食品及药物 (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强调了对于甲壳类鱼类等水产品、花生和坚果的过敏原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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