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制剂的现状和发展
2011-02-10魏志奇
中国药业 2011年18期
李 航,魏志奇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52医院药剂科,四川 成都 610021)
医疗机构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1]。在过去几十年中,医院制剂为解决临床缺药现象发挥过重要作用,但随着国内医药工业的迅速发展,却因存在诸多问题而不断萎缩。医院制剂今后应该何去何从,是我们每个制剂工作者应该思考的问题。笔者就此问题分析如下。
1 现状
1.1 国家相关政策
《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并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配制。配制的制剂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合格的,凭医师处方在本医疗机构使用。特殊情况下,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销售。”另外,《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20号)中对医院制剂申报品种的诸多限制和申报要求也大幅提高。不难看出,国家在加强监管力度的同时,也在控制医院制剂的发展,努力使其成为制药企业药品生产的有益补充。
1.2 医院制剂现状
医院制剂曾因安全有效、价格低廉广受临床欢迎,但由于大量新药品进入医院,其使用受到了巨大冲击。而且,医院制剂只限于本院使用,有的品种只是为某专科配制,故造成了生产批次少、每批产量低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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