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医院药房效期药品的管理
2011-02-10曾艳丽帅平
中国现代药物应用 2011年17期
曾艳丽 帅平
药品是人们用以防病治病、康复保健的特殊商品,有规定的使用期限。所有药品从生产后到使用前都会有储存间期,即使在正常的储藏条件下,其效价(或含量)会逐渐下降,甚至会增加毒性,以至无法使用。因此,为保证药品的质量,保证用药安全,常根据其稳定性试验和留样观察,预测或掌握其效价(或含量)下降至不合格的时间,规定药品在一定储藏条件时的有效使用时限,这就是药品的有效期[1]。它直接反映了稳定药品的内在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这类药品必须严格遵守其特定的贮藏条件,又要在规定期限内使用,才能保证药品有效性和安全性。因此,加强有效期药品的管理,是保证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条件。现就我院药房如何加强效期药品管理谈几点看法。
1 存在的问题
1.1 有效期概念模糊,不能正确识别有效期 2000版中国药典对药品的有效期作出了明确规定,药品有效期是药品被批准的使用期限,其含义为药品在一定贮存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未标明有效期的、或更改有效期的及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为劣药。药品有效期是药品有效的终止日期,如有效期至2010.10的药品,其有效的终止日期是2010年10月31日,该药品从2010年11月1日起失效。可是有些人混淆了有效期和失效期的概念,误认为该药品2010年10月1日就失效了,造成了药品的浪费。
1.2 不能正确贮藏效期药品 认为有效期等于保险期,只要没有超过药品有效期限,该药品就是安全的、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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