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实施居家康复措施1年的随访观察
2011-02-09张永俐
张永俐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男三病区 401147)
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工作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的问题。近年来中国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工作方兴未艾,各地因地制宜,努力探索,采取多种社区精神卫生服务方式,获得了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的有宜经验。同时,社区精神病防治、康复作为残疾人事业的一部分,已被正式列入国家发展计划[1],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为探索一套切实可行的精神病居家康复操作流程,于2009年4月组织相关部门及精神科专家开展了为期1年的社区重型精神病患者居家康复的课题研究。现根据该研究的有关数据,整理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重庆市主城区某街道9个社区,按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hinese classification and diagnosis of mental disorders,CCMD-3)共筛查出精神病患者131例。入选标准:(1)符合CCMD-3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2)年龄 20~60岁;(3)病程 1年以上;(4)服用抗精神病药维持治疗,病情相对稳定者,即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rief psychiatric rating scale,BPRS)总分小于50分[2]。排除标准:(1)伴有严重躯体疾病及乙醇滥用者;(2)独居无人监护者。将其中符合入组标准的78例患者随机平分为实验组(n=39)和对照组(n=39)。实验组:男24例,女15例;年龄 21~58岁,平均(35.23±14.56)岁;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 16例,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23例;未婚11例,已婚19例,离婚9例;无业12例,病退10例,在职17例;平均病程(15.46±8.29)年;服用抗精神病药日剂量相当于氯丙嗪(280.34±98.56)mg。对照组:男22例,女17例;年龄23~59岁,平均(36.42±11.76)岁;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18例,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21例;未婚10例,已婚22例,离婚7例;无业14例,病退 11例,在职14例;平均病程(17.22±9.51)年;服用抗精神病药日剂量相当于氯丙嗪(268.32±72.74)m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