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单考单招平行志愿填报的几点思考
2011-01-25胡晓红
浙江外国语学院学报 2011年3期
关键词:学校
胡晓红
(浙江外国语学院学生处,浙江杭州310012)
高职单考单招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国统一高考的一种形式,它与统考均属全国高等教育招生考试。统考主要是普通高中生应考,高职单考单招则是具有浙江省正式户籍的职业高中学生、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技工学校学生应考。从2008年起,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由传统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方式改为平行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方式。所谓平行志愿,是指在同一录取批次中设置若干个具有平行关系的院校志愿,考生在同个批次中可以平行填报五个院校志愿。平行志愿投档是根据报考科类和考试类别,对考生按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再按排序对考生所填平行志愿从A院校到E院校的顺序逐个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传统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强调的是“志愿优先,依照分数”的原则,它指考生分别填报在同一批次中的不同投档时间段的院校志愿,投档是按照考生的院校志愿顺序进行。
而平行志愿最大的变化就在于其投档模式从“志愿优先”转向“分数优先”[1]。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强调的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对同一科类某批次线上的考生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然后依次逐个检索考生所填的A、B、C、D、E志愿院校。比如说,报财会类的考生按考生成绩和享受政策加分情况,计算出考生的投档分,然后再确定考生在财会类考生中的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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