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研究*
2011-01-24高媛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3期
关键词:程序
高 媛
(武汉大学 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婚姻家庭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是一种以法院为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诉讼与调解有机衔接的婚姻家庭矛盾解决机制。婚姻家庭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的不同之处在于当事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血缘或亲情关系,解决纠纷的目的往往不是为了判断是非曲直,更多的是为了以后更好的和平相处,这就决定了简单地以权威式的硬性裁决来解决这些纠纷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必须将消除当事人双方对立情绪、恢复受创情感、实现家庭和睦作为解决此类纠纷的终极价值取向。法院要想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必须将诉讼和调解有机对接。
一、我国婚姻家庭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现状——以西部某基层法院为例
该基层人民法院2007年至2010年之间平均每年受理的民事纠纷约为5 850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占18%,如表1所示。该基层法院由民一庭处理婚姻家庭纠纷,除了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他们还要处理物业等其他种类纠纷,该庭有法官6名,平均每名法官每年要处理的婚姻家庭纠纷就有175件。对于婚姻家庭纠纷处理情况,以离婚纠纷为例,主要的结案方式为撤诉、调解和判决,此外还有终结、移送、驳回等,故主要处理结果如表2所示。2007年,判决解除婚姻关系107件,维持婚姻关系85件;调解解除婚姻关系161件,维持婚姻关系115件。2008年,判决解除婚姻关系120件,维持婚姻关系159件;调解解除婚姻关系240件,维持婚姻关系11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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