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办大集体企业的改革突围之路
2011-01-13□
中国石化 2011年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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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23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从2011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用3年至5年时间,使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彻底分离,成为产权清晰、面向市场、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这无疑给中国石化所属单位创办的厂办大集体企业带来了一个改革、发展的大好机遇。下面以某单位厂办大集体D企业为例,尝试着从实际操作层面,探讨厂办大集体改革发展的契机。
制约D企业发展的“瓶颈”
D企业是由原母体二级企业及劳动服务公司名下的13个小家属工厂等单位合并而成的厂办大集体。现有各种身份就业人员约1100人,退休人员约1200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经营性质是集体所有制,经营范围是化工产品及炼油、化工副产品回收、加工销售、劳务派遣服务等。该企业是1989年7月变更设立的,至今已走过了近30年的风雨历程。母体企业取得的每项进步都凝聚有D企业的历史贡献。厂办大集体经过经济转轨,规范劳动管理,处理劳动纠纷,办理职工内部退养等方式,不断为母体企业解决就业服务难题。在D企业,历史上除安置家属子女就业,解除主业后顾之忧外,目前安置退休职工1241人,还安置了16名残障人士在福利工厂劳动就业。
经过中国石化母体企业清理整顿工作,2002年9月起,D企业逐步取消了二级单位的法人资质,推行财务统一管理,到2006年10月初步走上了模拟实体法人管理,实现了一个账本,一个银行账户,一个纳税人单位体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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