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瓷之美
2011-01-01李纪贤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11年1期






官窑制度是我国陶瓷发展史上的一种特殊现象,封建的帝王凭借官窑,无偿地占有优质的制瓷艺术品。起自唐代的越州贡窑,中经五代吴越时的“设官监窑”,到两宋时官窑制度基本上已确立。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来,特别是建国后通过对古瓷窑址的调查和考古发掘,可以断定“汝窑”、
“官窑”、“钧窑”都是两宋时专为封建帝王烧造御用青瓷的官营瓷窑。
长期以来谈论宋瓷时,往往以“汝、官、哥、钧、定”所谓五大名窑来概括宋代的瓷器。其实,五大名窑只是由于明朝宣德年间的一本《宣德鼎彝谱》中提到“内府所藏柴,汝、官、哥、钧、定”的宫廷用器而得名,事实上这几座制瓷窑场绝不能囊括两宋兴盛的制瓷艺术全貌。
为后世谈瓷者所津津乐道,传世品又极为稀少、弥足珍贵的汝窑被列为宋代五大名窑之冠,是适应当时宫廷特殊需要而建立的窑场。早在宋代的一些文人笔记中对其就有所论述。
北宋·徐兢《宣和奉使高丽图经》中谓:“其余则越州古秘色、汝州新窑器,大概相类”。
南宋前期叶真的《坦斋笔衡》“本朝以定州白瓷有芒,不堪用,遂命汝州烧造青瓷器,故河北唐、邓、耀州悉有之一,汝窑为魁”。
南宋·周辉《清波杂志》:“汝窑宫中禁烧,内有玛瑙为釉,唯供御拣退,方许官卖,近尤难得。”
南宋·陆游的《老学庵笔记》云:“故都时,定窑不入禁中,惟用汝器,以定器有芒也”。
此外,南宋·周密的《武林旧事》和南宋的《咸淳起居注》中对汝窑的器物和釉色也有一定的提及。
汝窑过去一直认为在河南省的临汝县(今汝州市),因为宋代汝州州治所在地在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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