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社会服务的现实意义及功能定位
2010-12-21王彬
学理论·下 2010年11期
王 彬
摘要:为社会提供服务,既是高职院校的基本职能,也是高职院校的社会责任。然而,由于历史和现实等方面的原因,当前高职院校社会服务功能存在一定的不足。为更好地促进社会服务功能的有效发挥,在笔者看来,高职院校应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从办学理念、组织机构、成果转化、文化建设等方面作出努力,以达到双方的资源共享和合作共进。
关键词:高职院校;社会服务;功能
中图分类号:G71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0)33-0226-02
《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大学具有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大功能。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也明确提出:“职业教育要以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宗旨,为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服务。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为提高劳动者素质特别服务”。由此可见,为社会提供服务,既是高职院校的基本职能,也是高职院校的社会责任。当前,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高职院校社会服务的主要任务是向区域和行业提供高素质、高技能、创新型人才的培训与培养,提供技术创新、推广和服务,实施先进文化的传播和辐射等。
一、高职院校社会服务的现实意义
(一)为高等教育发展注入新鲜活力
由“威斯康辛思想”所确立的现代大学的社会服务职能,在大学与现代社会的关系构建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大学全面开放和走进社会的契机。当前,这三大社会职能愈来愈广泛地被高等教育界所接受,并不断地向深层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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