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治理的影响
2010-10-21恽碧琰
统计与决策 2010年12期
恽碧琰
(南京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南京 210046)
为从根本上消除资本市场定价机制的扭曲、重建公司治理的共同利益基础、更好地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2005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股权分置改革拉开序幕,此后于2005年5月10日选择了4家公司作为试点对象,正式启动了股权分置改革的试点工作。权分置改革自推行开始就与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紧密联系,因此,对股改后上市公司治理的变化进行研究是对股权分置改革成效的一个检验。从2005年9月第一批全面股改公司开始到现在,根据Wind数据库统计,截止2008年6月12日沪深两市已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共1270家,其中在2005年完成的239家,在2006年完成的903家,在2007年完成的111家。那么股权分置改革的进行是否改善了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是否提升了公司的经营业绩?为探究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治理的影响,本文选择至2006年12月31日止,沪深两市已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对其股权分置前后一年公司治理结构及治理效率的变化进行实证分析。
1 研究假设
鉴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主要目的是解决由股权分置带来的资本市场定价机制扭曲、公司治理缺乏共同利益基础等弊端,改变国有股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产生的不利影响。股改的实施使非流通股东的利益机制改变,缓解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大股东和小股东的利益冲突,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基础一致,也将使得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定价机制统一,股东所持股份价值将主要体现在股票市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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