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与城市化相关关系研究
2010-10-21赵伟伟白永秀
统计与决策 2010年2期
赵伟伟,白永秀
(西北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西安 710127)
近几年中国饱受各类自然灾害的危害,2007年南方水灾、沿海地区罗莎台风、2008年初冰冻雪灾、5·12汶川地震,6月以来的南方洪水都给中国带来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和长远影响。自然灾害明显加频、加剧的趋势使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研究者更多地关注自然灾害及其影响。
自然灾害和城市化水平之间的关系到底如何?何爱平曾提到城市化与灾害互为因果[1]。为了检验自然灾害和城市化间的关系,本文使用协整分析考察两者之间是否存在长期关系,并在协整基础上对二者进行Granger因果检验。
1 数据、变量、方法
1.1 概念界定
首先界定自然灾害和城市化的概念。灾害指由于某种不可控制或未能预料的破坏性因素作用,使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产生突发性或累积性的破坏或恶化,并超越当地社会经济系统容忍限度而引起人员伤亡和物质财富与资源损失的现象和过程[2]。本文研究对象为纯自然性灾害,简称为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灾、地震、滑坡-泥石流、台风、沙尘暴、海啸、火山、地震、干旱等。
1.2 数据选择及变量设置
城市化水平是本文最主要变量之一,其度量采用最常用的方式(以URt表示),城市(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尽管建立在城镇户籍制度基础上的城镇人口统计造成城镇居民部分没有城镇户籍,使得城镇人口比重会低估城市化,但是人口比例指标仍是最常用的城市化测度指标,因为对其做出改进的复合指标在数据可获得性上仍存在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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