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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蚕桑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0-09-11陈芳明赵如轩

中国蚕业 2010年4期
关键词:兰溪市蚕农蚕种

陈芳明 赵如轩

(1浙江省兰溪市农业局特产站,浙江兰溪 321100; 2香溪镇农技站,浙江兰溪 321114)

兰溪市位于浙江省西部,钱塘江上游,全市总面积 1 313.6 km2,耕地面积 2.91万 hm2,市辖 3乡 6镇,6个街道办事处,6个农村社区居委会,646个行政村,5 11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 6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 55万人。兰溪市自然条件优越,境内“六山一水三分田”,区域种植特色鲜明,有桑蚕、茶叶、水果 、水产 、畜禽、蔬菜、粮油、棉花 、中药材、花卉等 10个优势产业。栽桑养蚕是兰溪市的传统特色农业产业,被列入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规划,具有较强的生产优势和发展潜力,是山区农民的主要经济来源。但近年来,由于茧丝绸市场持续低迷和金融危机的影响,蚕桑生产快速下滑,蚕农生产积极性严重受挫。为此,根据兰溪市蚕桑生产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谈谈推动蚕桑生产健康发展的对策。

1 蚕桑产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兰溪市蚕桑产业发展历史悠久。据清朝康熙壬子年重修的《兰溪县志》记载,唐朝(618—907年)统治者明文规定上缴丝绸,可以纳绢代役。宋绍兴4年(1134年)全县已有山桑 1 196 hm2,绍兴 8年(1138年)仅夏税就捐 4 584匹丝绸。民国 5年(1916年)后,兰溪市开办过蚕业讲习所、桑秧平卖所,设有国家制种机关——兰溪蚕桑场[1](兰溪北门外,1923—1926年),年制种 300~500盒。民国26年(1937年)开办过缫丝厂,有职工 200多人[2]。民国 27年(1938年)兰溪的游埠设原蚕种繁殖场,培育原原种和繁育原种,年制原种 359张。抗日战争期间,蚕桑生产遭遇毁灭性的打击,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1949年),全县成片桑园化为乌有,只剩下零星桑树 80 hm2,年产茧 3.15 t[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运动;并通过整治河滩,平整土地,开发黄土丘陵,蚕桑生产逐步得到恢复。1960年全县桑园面积达到 993 hm2,产茧 65.6 t;到 1974年桑园面积达到1 333 hm2,产茧 343 t。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充分调动了农民栽桑养蚕的积极性,再加上国家连续几年对蚕茧采取加价、补贴、返利政策的扶持,蚕桑产业迅速发展。1981年全县共有桑园 1 240 hm2,蚕茧产量达到527 t,首次进入全省重点产茧县行列。1994年桑园面积达到 3 013 hm2,产茧 3 213 t,产值 6 355万元,创历史最高水平。

1995年后,由于茧丝绸市场行情波动,供求关系发生变化,经济效益下降,蚕农生产积极性受挫,连续几年均出现了大面积毁桑、弃养的现象,蚕桑生产直线下滑。到 2000年全市桑园面积 1 913 hm2,产茧 2 003 t,产值 3 599万元。2007年后,蚕桑产业再次遭遇国际金融危机和茧丝绸市场行情低迷、茧价低下、经营维艰的境地;2008年晚秋期,蚕茧价格只有 12元/kg;进而导致桑园面积再次减少,2009年全市桑园面积仅剩 1 370 hm2。

2 蚕桑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蚕桑产业快速滑坡

兰溪市蚕桑产业受近几年茧丝绸市场行情低迷和金融危机的影响,正在快速滑坡。2006年拥有桑园面积 2 040 hm2、饲养蚕种 45 125盒、生产蚕茧1 916 t,而 2009年仅有桑园面积 1 370 hm2、饲养蚕种 13 271盒、生产蚕茧 601 t,分别比 2006年减少32.8%、70.6%和 68.6%(表1)。

表1 2006—2009年兰溪市蚕桑生产基本情况

其中重点蚕业产区的香溪镇,近年来蚕业经营出现了严重的亏损,成片的大田平原高产桑园毁挖。据我们调查,2008、2009年春蚕期间香溪镇就毁桑66 hm2,洲上蚕桑专业村 33 hm2桑园 90%被挖毁。蚕桑基地的快速减少,严重制约了蚕业生产的发展。

2.2 蚕茧质量大幅下降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的飞速发展,劳动就业机会有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纷纷外出务工或经商,目前农村从事蚕桑生产的劳动力大多数为老弱人员和妇女。由于从事栽桑养蚕的劳动力年龄和素质等原因的影响,桑园管理投工严重不足,养蚕的各项技术无法执行到位。再加上部分蚕农存在着投机取巧的心理,对提高蚕茧质量的意识比较淡薄,熟蚕上蔟后即将门窗关闭,造成蚕茧湿度大;有的未化蛹,即采茧出售。虽然蚕农眼前收益提高,但无形中也造成茧质大幅度下降,形成质量差、茧价低的恶性循环。

2.3 蚕茧收购未体现优质优价

蚕茧是一项特殊商品,蚕茧收购也有一套严格的检验标准。然而,目前由于企业在蚕茧收购时,已多年不用仪器检验,而均采用人工手估目测收购蚕茧;导致蚕茧价格的随意性大,优质方格蔟茧与蜈蚣蔟茧拉不开档次,“优质优价”政策无法得到真正体现,价格杠杆作用发挥不明显。正常情况下每期需要 5~7 d时间收购蚕茧,而近几年只有2~3 d时间蚕茧收购工作就已结束,致使少部分投机取巧的蚕农,采取蚕种冷藏、延迟收蚁、拖长龄期、采毛脚茧等手段获取利益。这样的蚕茧收购方法,难于体现蚕茧的质量价值,也难于培植蚕农的质量意识。

2.4 专业合作社运作参差不齐

目前兰溪市已成立了 10家蚕桑专业合作社,由于合作社成立的时间、地点、投资主体、人员素质、管理主体等因素的不同,专业合作社的运作也参差不齐。制度健全、运作比较规范的兰溪市梅江蚕茧专业合作社等蚕桑专业合作社,为兰溪蚕桑产业的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而大多数专业合作社运作还不够规范,没有和蚕农(社员)结成利益共同体,真正做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合作社没有规范的技术标准,没有签订订单合同,2次分配仅处在尝试性的阶段;也没有建立应对市场变化可能带来养殖风险的蚕茧市场风险基金和蚕茧最低保护价机制,抵遇市场风险的能力还比较差。

2.5 综合利用发展缓慢

虽然,兰溪市在桑园套种榨菜、豌豆、马铃薯等蔬菜,利用蚕室、桑园养鸡,利用桑枝条栽培食用菌,生产果桑酒等蚕桑综合利用方面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是,由于推广技术的局限性和宣传力度不够,蚕桑产业综合利用也仅在少数村、户中开展,经营规模小,发展缓慢,蚕桑产业整体效益低,严重影响了蚕桑产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3 推动蚕桑产业健康发展的对策

3.1 稳定发展蚕桑基地

稳定发展蚕桑基地,重点改善桑园基础设施,加强宣传,避免出现大面积的毁桑现象。要对树龄老化,零星分散,产量水平较低的桑园进行改造。要充分发挥本地溪滩、山地丘陵面积较多,气候温和,日照充足,劳动力资源丰富,经济欠发达等有利于发展蚕桑产业的优势,引进“丰田 2号”、“强桑一号”等新品种拓展一批新的蚕桑基地。村级可以通过桑园土地流转的方式,扩大农户栽桑、养蚕的规模,着力解决由于规模偏小而对桑园管理不重视,引起产量低、质量差、效益低的问题。达到兰溪市农业(蚕桑)区域规划布局要求的户有 3 335~6 670 m2桑园,专业大户拥有 2.7 hm2左右桑园,年饲养 20~160盒蚕种,收入 2万 ~16万元的经营目标。

3.2 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

加强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提高蚕桑专业人员的素质和蚕农的技术水平,增强质量意识和忧患意识。积极开展蚕桑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大力推广蚕桑良种以及方格蔟营茧、小蚕共育、省力化养蚕等优质茧生产技术,切实提高蚕茧质量。

3.3 加强蚕茧收购市场管理

鼓励收购企业加大技改力度,引进先进的蚕茧收烘技术和设备,推广蚕茧收购仪评,运用适合蚕茧收购的快速评茧技术和仪器。做到“优质优价”,不收毛脚茧、回潮茧、劣质茧。引导企业与蚕农签订鲜茧购销合同,双方诚信履约,依法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4 引导专业合作社规范运作

蚕桑专业合作社是一个新的蚕茧市场主体,要引导其开展蚕种订购、小蚕共育、技术培训、农资供应、病虫害统防统治、蚕茧收购、茧丝价格信息等服务,切实提高蚕桑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各蚕桑专业合作社要充分发挥利用茧丝加工(收购)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大力推广以订单为纽带的“公司 +合作社 +基地 +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鼓励茧丝龙头企业与合作社、蚕农签订合同,实行“保护价收购、2次返利”等政策,与蚕农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蚕桑专业合作社参与蚕茧产业化经营,稳定提高蚕茧价格,调动蚕农的生产积极性,发挥蚕农提高蚕茧质量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3.5 推广普及综合利用技术

大力引进推广桑枝栽培食用菌、桑园养鸡、桑园套种蔬菜和中药材等种养模式,加快蚕桑副产品的综合利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发展果桑产业,开发果汁、果酒系列产品,提高蚕桑产业的附加值,拓展蚕桑产业的功能,提高综合经济效益[4]。

3.6 建议政府出台扶持蚕桑产业的政策

一是鼓励桑园土地流转,流转期限在 15年以上的享受市政府财政一次性给予每 667 m2200元的补贴。通过有序的桑园土地流转,促进蚕桑产业的适度规模经营。二是加强蚕种管理,积极推进新品种的引进和普及推广。建议政府制订蚕种订购补贴政策,对饲养普通蚕种的蚕农采取每盒蚕种补助 20元,饲养雄蚕品种的蚕农每盒蚕种补助 30元的标准,充分调动蚕农栽桑养蚕的积极性。三是鼓励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对蚕农实行新增方格蔟补贴其价格50%(即每片方格蔟补贴 0.5元)的优惠政策,并在蚕茧收购时实行“优质优价”。四是政府要出台政策建立蚕茧市场风险基金和蚕茧最低保护价制度;风险金每年按每盒蚕种 30元的标准提取,市、乡(镇)、合作社按一定比例筹资,并进入专户管理和使用,以应对市场变化带来的养殖风险,促进蚕桑产业持续发展。五是要对蚕桑专业合作社加强指导和培训,在资金补助、项目建设、循环综合利用等方面给予倾斜。

[1]蒋猷龙.浙江蚕种生产发展史(上编).浙江蚕业史研究文集(第一集)[M].杭州:[s.n.],1980:48-158.

[2]施廷扬.兰溪游埠镇志[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6-32.

[3]兰溪市志编纂委员会.兰溪市志[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5:73-274.

[4]吴海平,潘美良,周金钱.2009年浙江和全国蚕桑产业概况与2010年趋势分析[J].蚕桑通报,2010,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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