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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专题专利数据库的思考

2010-09-07孙旭华揭玉斌

创新科技 2010年11期
关键词:专利知识产权数据库

文/孙旭华 揭玉斌 王 武

蔡志勇 胡世明

关于我国专题专利数据库的思考

文/孙旭华 揭玉斌 王 武

蔡志勇 胡世明

专利信息是最活跃、最重要的科技信息,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源泉。有效运用专利信息,可以降低技术创新的成本,加速技术创新的进程,提高研发的起点,确定正确的研发方向。专题专利数据库是针对特定科技领域的专业特点和用户的特殊需求,从海量专利信息数据中进行筛选、加工构建而成,具有专业领域专利信息集中全面、信息挖掘程度高、检索快速全面准确等优点。与综合性专利数据库相比,借助专题专利数据库进行综合分析,有利于用户充分了解竞争环境,借鉴已有技术、避免专利纠纷,客观制定竞争策略。

专题专利数据库的开发建设步伐加快,特别是为企业用户量身订制了大量特定产品的专题专利数据库。

我国专题专利数据库建设概况

(一)国内专题专利数据库开发建设起步较晚,发展较快,已经初具规模。

近年来,受益于国家自主创新政策的引导和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专题专利数据库的开发建设步伐加快,特别是为企业用户量身订制了大量特定产品的专题专利数据库。

目前国内专题专利数据库的规模大概在700个左右。其中,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文献部和知识产权出版社开发建设了影响比较大的20余个技术主题的专题数据库;地方知识产权局开发建成300多个专题数据库;社会信息服务机构开发建成约200个专题数据库;行业和科技信息服务机构约有30个专题数据库;其他机构比如大学和企业等建有20多个专题数据库。

从2005年起,我国专题数据库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期,约80%的专题数据库是在2005年以后(含2005年)开发建成的。2003年之前建设的专题数据库只有13个。

(二)目前国内专题专利数据库建设的投资主体呈多元化态势,国家有关部门以及部分社会力量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专题专利数据库的开发与建设。

我国约有30家部委科技信息机构、31家省级科技信息机构和62家地市科技信息机构;32家地方专利管理机构、83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知识产权局和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知识产权局、17家地方其他知识产权机构;另外,还有一些企业、科研院所所属的内部相关机构,都在从事专利信息服务工作。其中已经建有专题专利数据库的机构共有70家,包括知识产权局系统27家,占38.57%,行业信息服务机构18家,占25.72%;科技信息服务机构和社会信息服务机构各7家,各占10%;其他机构11家,包括企业、大专院校、开发区等,占15.71%。

(三)用户尤其是企业的专利意识逐渐加强,对专题专利数据库需求迫切,专题专利数据库发展潜力巨大。

目前专题专利数据库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企业和科研机构,其中服务于企业的专题数据库占比重最大,达到89%,而服务于科研机构的专题数据库仅占39%,而且其中47%的专题专利数据库是受用户委托开发。这说明经过近几十年的发展,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逐步增强,已成为专利信息需求和使用的主体。

我国专题专利数据库开发建设与国外的差距

我国专题专利数据库的开发建设与国外同类数据库相比,在数据的完整性、更新的及时性、统计分析与智能检索能力以及数据的深加工与增值服务等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

1.专利信息数据源缺乏,多数专题专利数据库数据完整性和时效性亟待提高。

全面完整、及时准确的专利数据是建设高质量专题专利数据库的前提和保证。非国家知识产权局系统的行业和科技信息服务机构很难免费或低成本获得原始专利数据,缺乏完整准确的专利数据源,导致很多专题数据库存在数据不完整、不准确、更新周期长的问题。

2.4.1 CCT 6项研究均报道了CCT[6-11],各研究间有统计学异质性(P<0.001,I2=84%),采用随机效应模型进行分析,详见图4。Meta分析结果显示,两组患者CCT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MD=-13.63,95%CI(-28.50,1.23),P=0.07]。

而知识产权局系统建设的一大批初加工行业的专利数据库和企业个性化专利数据库,其原始专利数据大都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七国两组织”专利数据,尚没有完全覆盖世界主要专利国家,数据完整性不足,无法满足用户对国外专利数据的需求。同时,由于没有摘要附图,影响了用户对专利信息内容的理解,在一些特定领域,因为缺少专利说明书全文,影响了专利信息分析的质量。

另外,现有的专题专利数据库对同族专利、法律状态和引证专利等这些特定信息的揭示远远不够,只有69%的包含有法律状态信息,49%的包含有同族专利信息,仅有18%的包含有引证专利信息,还有28%的没有提供以上任何一种信息。而同族专利、法律状态和引证专利等信息,对于科技创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现有的专题专利数据库在数据完整性方面有很大的欠缺。

2.现有专题专利数据库大多缺乏深度加工和标引,信息挖掘程度偏低,质量有待提高。

国内专利数据深度加工和标引工作尚处于初级阶段,开发建设的深加工专题专利数据库很少。目前国内深加工数据库只有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中国药物专利数据库(包括中药和化学药),北京东方灵盾科技有限公司的世界传统药物专利数据库和世界硅材料专利数据库,以及广东省专利信息中心在知识产权出版社指导下建立的家电行业专利数据库,与发达国家相比,规模和数量上差距甚大。

深度加工和标引需要大量的人力,而我国目前专题专利数据库建设机构规模普遍偏小。较少规范和标引,造成检索效率低,使用的人数少,数据库没有发挥作用,有的数据库甚至成为了死库。

国外则是大力开发深度加工的专利数据库。像美国化学文摘数据库、德温特生物技术文摘数据库、英国食品科技文摘数据库等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进行信息深加工并不断推出高附加值信息产品。信息的深度加工,不仅为高新技术领域的专业检索提供了有效的检索手段,也为信息加工机构带来了巨额的利润。

我国科技信息机构拥有科技综合信息服务的优势,但是缺乏专利信息资源和专利分析工具软件;而拥有专利信息资源优势的知识产权系统机构缺乏从事信息服务的人员与经验。由于目前国内缺乏这两类不同隶属关系的机构有效合作的机制,这就造成了国内已建的专题专利数据库有的收录数据不全面,有的服务内容与功能单一,缺乏既具有权威数据、又具有强大功能的实用性专题专利数据库,难以满足用户的创新需求。

国外一般由专业领域的数据提供商、科技信息提供商和专利信息服务机构进行互补性合作,采用多元化的运作模式,即不局限于专利信息服务,更多地综合了商标、科技信息、市场商情等信息综合服务,服务内容涉及到数据提供、数据加工、检索分析平台和软件开发、咨询服务等诸多方面,例如国际三大联机检索系统即是集专利与科技信息、行业信息、法律法规、市场商情信息服务于一体,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综合信息服务。

信息的深度加工,不仅为专业检索提供了有效的检索手段,也为信息加工机构带来了巨额的利润。

加强专题专利数据库开发的建议

1.建立向专利信息加工机构免费或低成本提供基础专利信息资源的渠道,为大规模的专利信息深度加工提供支撑。

根据国外多个发达国家的经验,在专利信息加工利用过程中,专利数据的基本加工和发布由国家专利管理机构负责;而对于数据深加工及服务,则是在开始时由政府支持,然后交由行业协会、社会科技机构、服务机构去实现和运营。这样做,一是可以动员社会力量和资金投入到各种专利信息的深加工,二是加工和利用过程与用户紧密结合,更贴近用户需求,便于开展灵活深入的特色服务。

为促进专利信息服务机构的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应该承担传播专利信息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向社会各类专利信息服务机构低成本提供原始专利信息数据。当然,也应该明确信息服务机构不能做同质服务,不能简单地拷贝或下载信息,进而出售这些信息,而是在基础专利信息基础上进行深度加工,为社会提供增值专利信息服务。

2.加强对专题专利数据库建设的统筹规划与管理,强化专利信息服务人才队伍的建设。

目前,从总体上看,我国专题专利数据库还处于一种无序的浅层次的建设状态,缺乏统筹规划和管理,缺乏统一的标准,服务质量和水平也参差不齐。建设一个好的专题专利数据库既需要信息服务人员,同时还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全程参与。

要建设高质量的专题专利数据库,离不开强大的人才队伍。国家有关部门(科技部、教育部、人事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应重视专利信息服务人才队伍的建设,从高校专业设置、从业标准、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培训等各个方面给予统筹规划与合理安排,培养一批熟练掌握专题专利数据库开发建设工作的高素质专利信息服务人才。

3.政府加强对专利信息服务机构的宏观管理和政策扶持

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有关部门对专利信息服务机构应给予扶持和引导,提高服务机构的专利信息检索和分析能力、持续跟踪并分析相关领域专利状况的能力,鼓励服务机构积极开展专利分析和预警服务,形成专业的特色服务,为用户提供高品质的专利信息服务。

政府应加强对专利信息服务相关行业协会的管理,指导行业协会开展机构认证、规范服务、行业自律等工作,同时建立专项资金,支持行业协会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已有一定基础的信息服务机构,进行必要的基础建设投入,引导并扶植入选的信息服务机构深入开展包括专利在内的各类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业务,成为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的执行者。

4.引导与支持建设面向企业用户的高质量深加工专题数据库

调查发现,在现有的专题专利数据库中,47%是受企业用户委托开发的,这说明由于对产品与技术创新需求的提升,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逐步增强,已成为专利信息需求和使用的主体。

但由于企业用户的信息素养相对较低,而目前所建设的专题专利数据库绝大部分未经过深度加工,因此企业用户对专题专利数据库的实际利用率并不高,严重影响了企业对专利的利用水平。

为了有效提升企业用户对专利的利用水平,政府应该设立专项资金,引导与支持专利信息服务机构,与企业进行有效的沟通与交流,建立满足企业用户需求的高质量深加工专题专利数据库。

5.面向创新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专题专利数据库加工与服务平台,深化对知识产权信息的挖掘利用。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国内在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供重要支撑,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开发适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与利用平台,将有助于全面快速地获取和利用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因此,尽快建立集成、交互式的专题专利数据库专业化加工与服务平台,对相对分散和重复建设的领域,进行相应的筛选和集成整合。对当前尚未建设,但又是国家科技中长期发展纲要所涉及的重点和关键领域,积极进行开发建设和部署。

(作者单位:科技部、中国化工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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