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乡一体土地市场制度变迁路径研究
2010-04-13田光明曲福田
中国土地科学 2010年2期
田光明,曲福田
(南京农业大学中国土地问题研究中心,江苏 南京 210095)
土地市场化配置是土地资源有效配置的必经之路。建立城乡一体的土地市场制度体系和完善的市场机制,对于推进城乡土地要素流动、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激励机制、保障农民权益、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城乡统筹有着重要意义。但在现实中,由于中国土地所有制性质的不同而形成相互分离的城市土地市场与农村土地市场,农用地要想转为非农建设用地必须经过政府征用或征收,由集体所有转为国有后才能进入土地市场,政府垄断一级土地市场,城乡土地市场割裂[1]。地方政府通过土地征收获得预算外收入(土地财政),助长了对土地的无效利用,造成城市“摊大饼”式粗放扩张,加大了农地流失[2-3]。据曲福田、谭荣等研究表明每年21.7%的耕地是过度性损失,其原因是土地配置更多的是采用行政方式,市场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4]。中国城市土地市场已逐步完善,但农村土地市场化配置严重受限,特别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据统计,中国集体建设用地总量1700万hm2,相当于全部城市建设用地700万hm2的2.5倍[5]。大量的建设用地在农村集体手中不能流动、受到限制,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期,这种割裂的土地市场严重影响着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导致大量的耕地和生态用地损失,大量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闲置、浪费。《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改革征地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要求,但目前在制度法律等层面都未完全建立起应有的支撑框架体系。……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