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教学中的矛盾与哲学解释学关怀
2010-03-21史洁
外语学刊 2010年4期
史 洁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太原030024)
1 引言
在全球化浪潮汹涌澎湃的今天,外语教学成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提升国际竞争力、实现国际交往的重要途径。然而,综观我国的外语教学,无论是语法教学法、翻译教学法还是功能教学法、跨文化交际法和学生自主学习教学法等,尽管各有其长,但都无法完成上述使命。然而,以文本(text)为可理解的存在为基础的哲学解释学,可以有效推动外语教学的理论探索和实践。
近年来,一些学者将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运用到外语教学研究中,取得了可喜突破。帕默尔(R.Palmer)强调,“哲学解释学……考虑如何处理师生视域不融合的状况以及教师的教育经验等问题。如果我们能够把它运用到实践中,赋予它意义,那么我们的理解力和解释力就会彻底的转变。这就是哲学解释学和外语教学共同关注的问题”(帕默尔2006:82)。在很多情况下,哲学解释学可以洞悉外语教学法的局限性,可以在理解文本的条件下修正现有教学法。我国外语工作者同样将哲学解释学与外语教学相结合,反思外语教学存在的问题。熊川武在这一基础上指出,“作为理解主体的师生在与教育文本(理解对象)对话的过程中,在感情、认知与行为方面不断筹划并实现自己的生命可能性”(熊川武2005:23)。王玉衡昭示我们,“解释学以严格的科学的哲学态度,关注存在本身,关注实践,奉献给教育和教育研究以重要的启示作用,为教育提供了全新的思维方式和理论支点”(王玉衡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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