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陆省份发展循环经济的两点思考
2010-02-15王福兰刘荣明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10年5期
王福兰,刘荣明
(1.山西大学,山西太原030006;2.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太原030002)
内陆省份发展循环经济的两点思考
王福兰1,刘荣明2
(1.山西大学,山西太原030006;2.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太原030002)
内陆省份发展循环经济是缓解资源约束矛盾的根本出路、是减轻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为此,内陆省份发展循环经济应加快循环经济立法步伐,加强总体规划;制定产业政策与技术规范,建立利益平衡机制;普及循环经济相关知识,调动社会全员参与;延伸产业链条,提高资源利用率,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内陆省份;循环经济;资源约束;经济效益
一、内陆省份发展循环经济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我国“十一五”纲要也明确指出,要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建设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这对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阶段、人均资源占有量较低的我国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发展循环经济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和重要保证,内陆省份大力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已势在必行。
(一)发展循环经济是缓解内陆省份资源约束矛盾的根本出路。我国资源总量虽然处于世界前列,但是人均资源占有量较低,经济快速发展与资源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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