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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思路

2010-02-15李秀玲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10年5期
关键词:贫困生资助学校

李秀玲

(中北大学,山西太原030051)

做好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思路

李秀玲

(中北大学,山西太原030051)

近几年,国家不断加大对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力度,构建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奖、助、补、减”为辅的贫困生资助体系,也取得了很大成效。为进一步搞好这项工作,应把好贫困生资格认定关;完善现有贫困生资助体系,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混合型资助体系;建立与完善贫困生资助工作监督体系;实施精神资助,践行高校育人功能;增强资助工作管理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加强管理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

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

近几年,国家不断加大对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力度,构建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奖、助、补、减”为辅的贫困生资助体系,也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从而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一、把好贫困生资格认定关

对贫困生资格的认定是各项资助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对资助资源进行合理分配的首要保证。但近几年来实践的结果表明:合理、科学地界定贫困生成为了资助工作的主要难题之一。这是因为:首先,由于国家和学校不断加大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而贫困生资格的认定却仍然停留在只需学生家庭所在地或家长单位开证明作为认定依据的初级阶段,致使一些家庭并不困难的学生也纷纷拿着“证明”进入这个队伍,且数量在不断加大。从学校管理来看,由于难以准确把握学生家庭经济背景的真实性,以及由于学生来自不同地区,各地收入水平、物价存在较大的差距,使得贫困生的界定与认定难以形成统一标准,致使大部分高校采取简单的按学生人数分配贫困生指标的办法,学校分解到院系,院系分解到班里,最终由于指标有限或是多余,出现了经济学上“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这是目前导致助学金无法实现最优化配置的最大问题。其次,资格认定呈现“终身化”现象。笔者了解到,高校中被认定为贫困的学生几乎没有人会因为经济情况好转而主动“脱贫”,学校对于“脱贫”也几乎没有严格的规定,每年对于重新认定的资格审查也是走形式,基本上数量不会减少只会增加,致使贫困生一旦被认定了,那么大学四年无论经济状况好坏都可享受资助,出现了“终身”贫困生。

但是,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收入、消费及生活水平有很大差异,因而贫困生资格认定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标准,现行高校执行的认定标准有的模棱两可,有的刻板僵硬。因此,国家应该制定一个参考标准,各省、各高校再根据本省、本校生源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方案,同时在制定标准时要将CPI指标的变化考虑在内。在具体的认定过程中,学校应遵循公开公平原则,严格把关,尽量排除人为因素,可以通过查阅学生档案了解其家庭基本信息(这比贫困生证明要准确);也可以通过开展对学生的生活状况调查,从家庭基本情况、学生本人在校的伙食消费情况、通讯工具使用情况以及零食的消费、平时的衣着等方面,建立贫困生信息档案库,要求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相一致,并于每年开学后填写家庭情况说明表,实施动态管理。这种动态管理不仅有利于使家庭突遭变故而陷入贫困的学生同样可以得到资助,而且也可以杜绝贫困生资格的“终身化”现象。

二、完善现有贫困生资助体系,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混合型资助体系

虽然高校已经建立起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奖、助、补、减”为辅的贫困生资助体系,但这种资助模式的单一化也在不断凸显各种问题。首先,国家助学贷款成为高校发展的双刃剑。自从2007年国家开发银行实施贷款新政以来,虽然学生更方便地获得了贷款,但风险却转嫁给了学校,学校承担的社会压力越来越大,经济风险越来越高。另外,为保证考入大学的贫困生能够顺利入学,2000年开始实行的“绿色通道”制度,也给高校带来了不小的经济压力。其次,高校勤工助学岗位供少于求,管理混乱。当前我国高校勤工助学工作普遍存在岗位少、工资低、技术含量不高、管理混乱等问题。据了解,一般高校所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是依据学校的助困资金而定的,在保证工资水平的基础上进行岗位设置自然不会出现供多于求。另外,由于助困资金并不随着物价上涨而增加,勤工助学的工资不变就等于降低了。同时,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以体力活为主,而几乎没有与专业知识相结合、符合大学生知识型特点的技术含量高的岗位,而且在勤工助学岗位的管理中由于监管不力,还出现了许多非贫困生想自力更生或是体验生活占用岗位的现象。第三,不重视对社会资助潜能的开发。在高校的助学工作中,社会资助没有成为学校助困工作的重点,这些虽与高校的办学声誉、地理位置等有很大关系,但与高校不注重开发现有资源有更大关系。由于高校助困工作与领导干部的政绩不挂钩,只重形式、不重内容已成为大部分高校助困工作的“指导思想”。因此,很多高校对于社会资助持一种坐等上门的态度,“有了更好,没有也行”。高校对于社会资助没有专门的组织机构,管理与监督体制几乎为零就是目前最真实的现状。

在现有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中,国家助学贷款的重点是大力发展“生源地”贷款,通过建立个人征信系统,实行鼓励提前还款等政策来提高还款率。为了减少风险,经办银行还可探索开办助学贷款信用保险,引入保险机构对借款大学生的个人信用进行“保险”。同时可借鉴国外高校贷款方式,在扩大贫困生贷款比例和额度的同时,将贷款额度与学生的学业成绩挂钩,以促使其更好地完成学业。除了不断完善现有资助体系,高校还应大力拓展社会资助渠道,改变过去“等、靠、要”的被动局面,大胆创新捐助方式,建立社会资助的激励机制,鼓励个人的慈善捐助。与此同时,还要不断拓宽勤工助学岗位,利用高校园区、大学城的有利环境,开设大学生勤工助学园地,增加技术含量高的岗位,实现学生由“体力”到“脑力”、由“他救”到“自救”的转变,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混合型资助体系。

三、建立与完善贫困生资助工作监督体系

我国高校现行的贫困生资助工作因缺乏完善的资助法规和管理规范,故而不能形成稳定的、长效的资助机制。许多资助方案含有很大的临时应急成分,风险大。对于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各高校执行的标准不一样,程序也不一样,但大多数只追求“认定”,不考虑监督和责任追究,即使追究也只是隔靴搔痒,起不到严惩的效果,更不用提有效的制约机制。在贫困生资助工作管理队伍的建设上,由于缺乏资金与制度的保障,各高校基本上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难以形成稳定而高效的队伍,也大大制约了该工作的良性发展。而政府对资助工作的考评机制仅限于对学校在资助工作中是否主动积极,资助对象是否能合理使用奖学金、助学金和贷款等进行考核,而不注重对资助工作的监督。

近年来,高校在贫困生资助工作中除了各项资助制度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外,对于建立贫困生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制也提上了日程。笔者认为,高校可把建立贫困生动态资源数据库与银行征信系统相连接,对其数字档案中不涉及隐私的部分予以公布,以督促贫困生讲诚信。对于资助工作的考评,要实行绩效评价,不仅要考评贫困生资助工作的资源配置是否合理,还应当考评实施资助的具体行为。只有切实发挥科学评价的导向作用,才能更加有力地推进贫困生资助工作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提高资助工作的效率。

四、实施精神资助,践行高校育人功能

国家及学校对贫困生的物质资助带来的并不是物质与精神的双脱贫。很多学校在大力发展资助工作的同时,往往忽视了对贫困生的精神资助。由于一部分贫困生受教育环境和生长环境等因素的影响,除物质贫乏外,还存在思想和心理的问题。这主要是由于家庭经济困难使他们心灵深处自觉或不自觉地产生挫折感,从而导致自卑、抑郁、人际关系紧张以及自我封闭等一系列的心理问题,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学习、生活以及健康人格的形成。因此学校在关注他们物质需求的同时,更应该重视这个群体的思想道德和心理健康教育。

因此,对于贫困生的资助工作必须坚持物质资助与精神资助相结合的原则。一般来说,精神资助结合新生适应的心理过程分阶段、分步骤进行效果更佳。首先,对贫困生中的新生进行精神资助一定要在其进校后一个月内完成。其次,在第二学期开始后一个月内进行强化训练,之后采取跟踪资助的办法。具体办法为:新生进校后先开个贫困生座谈会,采取自愿参加原则,请校内或是院内负责助困工作的教师讲解学校的资助体系,之后请高年级贫困生中的优秀学生代表与新生分享他们的成长经验,再通过这个群体中的老乡进行一对一帮扶,在此基础上,个别心理辅导也要随之进行,从而起到强化作用。当然,对于贫困生的精神资助除了使其调适心理状态,增强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通过多种渠道,教育贫困生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加强诚信、法制教育,通过引导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志愿者活动等来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同时对其进行感恩教育,引导他们在成才后,能够怀着满腔热情回报社会。

五、增强资助工作管理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加强管理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

近年来,国家对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力度不断加大,尤其是每年数额不断增多的助学金,导致许多学校出现了粥多僧少的现象。为了把这些资助费用用完,且不出现问题,有些学校从上到下按比例切块进行分配,采取“撒胡椒面”式的资助方式,只要把钱用完就可以了,甚至在有些学校出现了因为按比例下发到各班的名额太多,有高档消费品的“贫困生”照样可以光明正大地拿这笔钱的现象,前提是只要没有人告发。这种完成任务式的工作方法严重违背了国家设立助学金的初衷,也使得真正困难的学生不能得到最有效的帮助。

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其原因很多,其中一些管理人员工作主动性不强是一个重要方面。面对这种情况,国家和高校应在资金、配套服务、社会地位等方面给予管理者相应的激励。同时,应给予各高校更多的自主支配权,在保证资助额度与资助比例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因校情不同制订不同的资助标准;引入竞争机制,提取部分收益适当给予管理者奖励,以提高其对资助工作的积极性;加强管理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真正发挥这项工作的内在动力和感召力,进而使整个贫困生资助事业获得与时代发展的主旋律相一致的人文价值。

〔1〕刘幼昕,黄云超.完善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机制的思考〔J〕.高校园地,2005,(7).

〔2〕黄建龙,陈雯.对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思考〔J〕.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

〔3〕徐晓军.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问题分析及对策〔J〕.论坛,2004,(5).

〔4〕何丹,孟祥龙,董伟英.国外高校贫困生资助模式及启示〔J〕.辽宁教育研究,2007,(6).

〔5〕余冲,李立文.高校贫困生社会资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南昌航空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

〔6〕曾练武,贺春生.当前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问题分析及其解困途径〔J〕.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

〔7〕黄建美.高校建立以贷学金为主体的混合资助模式探讨〔J〕.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

Ways to Do a Good Job in Giving Financial Aid to College Students from Poor Families

LIXiu-ling
(Zhongbei University,Taiyuan 030051,China)

In recent years,we have achieved remarkable successes in giving financial aid to college students from poor families.With a view to doing further a good job of aiding them financially,it is necessary to guarantee the qualification of aided students,improve the system of financial aid to students,expand financial aid from society and form a multilevel and omni bearing system for oversight of the aid,exercise the functions of higher education:cultivating students’moral integrity through spiritual aid to them,take the initiative in lending aid,and promote professional codes of conduct of the ranks of managers.

institutions of higher learning;students from poor families;financial aid

G64

A

1009-1203(2010)05-0110-03

2010-08-18

李秀玲(1975-),女,山西大同人,中北大学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讲师,首都师范大学(2010-2011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国内访问学者。

责任编辑 周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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