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
2009-12-21肖小曼
经济师 2009年5期
肖小曼
的财务、会计问题,文章就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进行比较。从核算体系、内容、记账基础、信息披露等方面分析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固定资产折旧企业行政事业比较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9)05-156-02
固定资产折旧是一个重要的资产价值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财务、会计问题,一直备受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关注。虽然2006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部分进行了较大的变化,但固定资产折旧的内容仍然存在斟酌的地方。以下仅就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进行比较,分析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比较
(一)核算体系的比较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一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则依据财政部1997年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只核算验收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二)核算内容的比较
新会计准则中,企业会计核算的固定资产,价值没有明确规定。在折旧核算中,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l房屋、建筑物为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电子设备为3年。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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