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女因何跳楼
2009-12-21徐静
法律与生活 2009年16期
徐 静
提要:在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检察院任检察官多年来,有一件案子始终沉在我的心底:如花似玉的16岁少女在男友的酒后施暴后跳楼身亡,她的男友该当何罪?
不同寻常的讯问
2007年12月,正是一年中最冷的月份,我受理了一起犯罪嫌疑人王兵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翻开厚厚的三本案卷,一幕惨剧展现在面前:
2006年七八月,王兵与李丹成为一对恋人。2007年10月4日23时许,王兵住在自己的姐姐王红家。当时,酒后的他因琐事同女友李丹发生了口角,随后,动手殴打了李丹,先是拳打脚踢,后又用凳子砸李丹。姐姐王红将二人拦开后,心中愤懑的李丹便从王红家的5楼阳台上跳下。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其死因为多脏器损伤死亡。
合上案卷,我不禁疑惑,到底是什么原因让这个16周岁的少女就这样从5楼跳下,选择了这样一条不归路呢?是什么让这对曾经恩爱的恋人从此阴阳相隔,永不相见?案发的当晚,这对恋人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带着疑问,我来到看守所,提审了犯罪嫌疑人王兵。此时,王兵刚满21岁,身高一米八左右,仪表堂堂。虽然他身着囚服,但也遮掩不住自身的帅气,只是见到我时,他的神情透着深深的忧郁。
当我问到他和李丹的关系时,王兵竟然哭了。他说:“她是我的女朋友,她长得很漂亮,我很爱她。”
我问他:“你既然这样爱她,为什么要打她?”
王兵回答道:“谈恋爱以来,我从来没有打过她,只有这一次。”
我问他:“李丹为什么会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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