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逃犯”精心编织惊天骗保大案
2009-12-21王文波
法律与生活 2009年16期
王文波
提要:为了达到骗取巨额财产的目的,邓心志可谓煞费苦心,利用保险公司作废的保单签订保险合同,诈骗2400多万元后潜逃加拿大,随即被国际刑警组织通缉,5年后遣返回国。作为首位被加拿大政府遣返回国的中国逃犯,最终还是没有逃脱法律制裁,被判无期徒刑。
2009年6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特大保险诈骗案做出一审判决,首位因经济犯罪被加拿大政府遣返回国的邓心志,是这起合同诈骗案的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骗保两千多万元
今年46岁的邓心志,原籍河北省盐山县,大专文化,曾因犯诈骗罪、行贿罪,于1988年8月6日被判刑4年。
北京市一中院经过对这起特大合同骗保案进行审理,查明了邓心志等人如下犯罪事实:
2002年1月、7月、8月间,被告人邓心志分别伙同崔自力(另案处理)、陈泉山(已判刑)冒充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市朝阳区支公司的工作人员,以支付高息为诱饵,编造“国寿养老金还本一年期保险”险种,并使用伪造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市朝阳区支公司印章和作废的保单、收据等,先后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中纺粮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虚假的保险合同,骗取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保险费人民币1600万元、中纺粮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保险费人民币850万元。后经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追讨,邓心志等人返还人民币25万元,其余共计2425万元至今未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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