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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状元”(上)

2009-10-14

中国教师 2009年17期
关键词:进士状元

徐 梓

“状元”作为一个令人艳羡的称谓,是科举功名中最高的荣誉,是科举制度金字塔顶那个熠熠生辉的塔尖。“五百人中第一仙,等闲平步上青天。绿袍乍着君恩重,黄榜初开御墨鲜。龙作马,玉为鞭,花如罗绮柳如棉。时人莫讶登科早,自是嫦娥爱少年”(《说郛》卷十一下)。这首宋朝人所作的《状元词》,就赞誉了作为少年才俊的新状元的志得意满。

“状元”是科举制度的产物,在唐朝以前,根本没有这个词。偶尔在没有整理标点的历史文献中见到这个词,都是不连贯使用的,没有例外。或者说,在唐朝以前的文献中遇到“状”“元”,是两个互不相干的字,是可以断开单独使用的。

唐朝开创了科举的时代,“状元”一词也随之出现。但直到唐朝后期,特别是五代时期,“状元”一词才流传开来。

唐五代时期,“状元”是指礼部试或省试的第一人。之所以用这个名称,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是说唐朝时规定,各地贡举选送到京城的举子,应试之前要向礼部呈递地方政府的解状和本人出身履历等的亲状,称之为“投状”,类似于现今的考试报名。考试合格后,礼部又要将新进士的身份材料和成绩,一起报呈给皇帝,称为奏状。排在奏状最前面的就是状元,也称状头。二是说唐朝礼部试进士,中举的名单,按惯例要在礼部南院东墙上张榜公布。“状”是这张榜单,“元”是第一、居首的意思,所谓状元,就是这张榜中的第一名。

有学者把“状元”仅限于进士科的第一名,其实过于狭隘。唐朝取士内容广泛,科目繁多。除了近20种常科之外,又有天子自诏、以待非常之才的制举,制举科目见于正史的,就有80多种。实际上,只要是朝廷主持、认可的考试,无论何种科目,无论是常科还是制举,无论在何处开考,也无论分几榜,第一名都可以称之为状元。唐朝柳珪的《送莫仲节状元归省》,应当写作于莫宣卿宣宗大中五年(851)制科第一之后,是现存最早使用“状元”一词的文献,其中被称之为状元的莫宣卿,就既不是常科,更不是进士科,而是制科。

纵观整个唐五代,“状元”一词的应用,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唐朝末期才开始出现,并逐渐普遍,在此之前,并不见诸记载。根据清朝学者赵翼的说法:“自武后初试贡士于殿前,别其等第,门下例有奏状,其居首者因曰状头,亦曰状元。”(《陔余丛考》卷二十八)但在距唐朝灭亡50年以前,“状元”一词,在历史文献中没有出现过一次。据周腊生先生统计,在唐朝人的撰著中,“状元”一词在10种文献中出现了18次。他逐一对使用“状元”的唐朝人的著作进行考察,得出结论是这些著作都撰著于唐朝末期。(《“状元”一词早期使用情况辩考》,《江汉大学学报》2007年第4期)直到五代时期,“状元”的使用才逐渐流传开来。如在王定保的《唐摭言》中,“状元”一词就出现了47次。

第二,在称呼状元的同时,还存在着其他称呼,而且状元并不是最主要的称呼。唐朝称呼礼部试或省试第一人,还有状头、状首、榜首、榜头、榜元等称谓。无论是出现的时间之早,还是应用的普遍,“状头”都要超过“状元”。就现存文献看,卢储的《催妆》诗,最早使用“状头”一词。元和十四年(819),卢储向李翱“投卷”,即向李翱投寄自己所写的诗文,希望李翱能在行将来临的科考中推荐自己。李翱把卢储的文卷放在几案上,被自己女儿看到了。她对自己的婢仆说:“这人肯定会成为状头。”李翱听到后,即选卢储为婿。第二年,卢储果然以第一及第,并迎娶李翱之女为妻。兴奋之余,他写下了《催妆》诗:“昔年将去玉京游,第一仙人许状头。今日幸为秦晋会,早敎鸾凤下妆楼。”(《全唐诗》卷三百六十九)这里的“状头”,比“状元”早30多年见诸历史文献。据周腊生先生的统计,在唐朝人的著作中,“状头”一词使用多达25次,比“状元”要多出7次。

第三,“状元”只是一个俗称,主要在民间流传,在一部分士人或学者的著作中出现,并不是朝廷正式使用的官方称谓。唐僖宗喜好骑马射箭、蹴鞠斗鸡,尤其善于击球。他曾经对人说:“朕若应击球进士举,须为状元。”(《资治通鉴》卷二百五十三)尽管皇帝也说及“状元”,但它只是俗称,而不是朝廷的制度,只停留于口头,而不见于正式文告。所以,官方的诏令、文书如《唐大诏令集》《唐会要》《五代会要》等文献中,并不见“状元”一词。

第四,在唐五代,“状元”除了用以指礼部试或省试第一人之外,还被用来泛指新进士。如郑谷登第后,有《宿平康里》诗:“好是五更残酒醒,耳边闻唤状元声。”郑谷实际上名列第八,而不是第一名。正因为如此,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唐朝显然不像后世那么注重状元,而是艳羡进士。科举得中状元,人们在给他写的送序、墓志中都不提及,在正史本传中,也只有泛泛的“举进士”“举进士高第”“擢进士甲科”等。唐朝的科举考试是排名次的,但一般只分甲第和乙第。说到排名居于前列乃至独占鳌头,只是用“上第”“高第”“甲科”等指称:极而言之,也往往用“首冠”,而不用“状元”。

殿试虽然创自武则天时,但兴废无常,没有形成制度。宋太祖开宝年间,殿试才成为制度。省试或礼部试合格的士子,由礼部正式奏明皇帝,然后参加殿试,其中的第一名为“省元”。殿试重定名次,正式用“状元”称第一名,这样便有了省元和状元的区别。宋朝的朱弁认为:“按状元之目,始自唐。而本朝科举取士之法,合以省试正奏第一名当之,今呼廷试第一名为状元,非也。元祐间,潞公在朝,因马涓来谢,尝言其事,自此人莫不知而莫能改也。”(《曲洧旧闻》卷三)在唐朝和宋朝初年,没有殿试或殿试极少举行,省试或礼部试是最高一级的考试,第一名俗称状元。在三级考试制度确立之后,殿试成了最高一级的考试,将“状元”移植来称呼殿试第一名,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在宋朝,状元有时不必专指殿试第一名,很多时候用来指一甲的前三名。宋朝的第一甲,与明清时期只有三人不同,往往有几十人乃至数百人不等。淳化三年(990),大廷唱名,当时宫中正好诞生了皇子,宋太宗很高兴,乃至有些得意忘形。他对大臣们说:“第一甲可以多放几名。”于是以次传胪。直到放了300人,太宗方才醒悟,连忙让停止。梅圣俞的《喜谢师厚及第》诗题自注:“一甲二十八人,君名在二十三。”(《宛陵集》卷二十七)由此二例,足可见宋朝第一甲人数之多。

一甲人数虽多,但宋朝的风习,以前三人为最重。而这三人,都可以称状元。如在周必大的《文忠集》卷二十五中,分别有《回姚状元颖启》《回第二人叶状元适启》《回第三人李状元寅仲启》三篇文章,其中只有姚颖是淳熙五年(1178)状元,叶适、李寅仲则明确说明是第二、第三人,但也都被称为状元。在魏了翁的《鹤山集》卷七十六中,分别有《回蒋状元重珍启》《回蔡状元仲龙启》《回赵状元发启》。其中只有蒋重珍“锡第严宸,冠名多士”,是我们现今意义上的状元;而蔡仲龙“显膺亲策,擢亚伦魁”、赵发“才推寡二,名列魁三”,是第二、第三名。可见,称第一甲二、三名为状元,在宋朝并不是个案。这一情形,到元朝依然沿袭不改。如茶陵人李祁以第一甲第二人及第,其乡人称他为状元。这不只是乡里私相褒崇,而是渊源有自。

在宋朝,还有一种“释褐状元”,是指太学上舍生积分和舍试分数最高的人。“京都旧法:太学生外舍二千人,校定百人;内舍三百人,校定三十人,仍分优、平二等。优等再赴舍试,又入优等,则径自学官之,恩数与进士第一人等,所谓释褐状元也。”(《建炎杂记》乙集卷十六)释褐状元也称释元。释元的待遇,与状元完全一样,后来由于众多大臣的建言,宋孝宗才“诏与殿试第二人恩例”。

金朝的科举一度分南北选,分词赋进士和经义进士两科取士,状元也有两个。承安四年(1199),金章宗对宰臣说:“一场放二状元,非是。后场廷试,令词赋、经义通试时务策,止选一状元。余虽有明经、法律等科,止同诸科而已。”(《金史》卷五十一)这道诏令的意义,在于它强调了状元的唯一性。但它依然只是俗称,所以在后来的宣宗时,诏令中依然用的是“自今策论,词赋进士第一甲第一人,特迁奉直大夫”的说法,而没有称状元。

对状元进行明确的界定、用作殿试第一甲第一名的专称,始于明朝初年。《明史•选举志》记载:“三年大比,以诸生试之直省,曰乡试。中式者为举人。次年以举人试之京师,曰会试。中式者天子亲策于廷,曰廷试,亦曰殿试。分一、二、三甲,以为名第之次。一甲止三人,曰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状元、榜眼、探花之名,制所定也。”所谓“制所定也”,也就是明太祖所定。出身贫苦的朱元璋做了皇帝之后,根据民间长期流行的说法,对俗称的状元予以认可,从此,状元以及榜眼、探花之名,才有了正式的名份。清朝承袭明制,用状元来指一甲第一人,这一称谓一直相沿不改。

(责任编辑: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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