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期少女非意愿妊娠146例临床分析
2009-08-21朱爽芝
朱爽芝
青春期是从儿童期末到性成熟之间的一段生命时期,世界卫生组织(WHO)规定青春期年龄范围为10~19岁,并且将少女妊娠定义为10~19岁年龄阶段的妊娠。在我国,青少年人群约占总人口的1/4,青少年正处于从发育到成熟的过渡时期,由于其生理、心理尚未成熟,性与生殖健康知识缺乏,出现了少女妊娠、人工流产率上升及性传播疾病上升的现象。本文通过对146例青春期少女终止非意愿妊娠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探讨青春期少女非意愿妊娠的原因及开展生殖保健服务的途径和形式。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收集2004年1月—2008年4月在我站因非意愿妊娠进行人工终止妊娠的青春期少女146例的临床资料。
1.2方法
由门诊医师详细询问患者的年龄、职业、孕次、避孕措施、接受性与生殖健康教育情况等,记录在统一表格并保存。
2结果
2.1一般情况
146例非意愿妊娠的青春期少女年龄14~19岁,其中<16岁29例(19.86%),16~19岁117例(80.14%);在校学生53例(36.30%),其中中学生12例(8.22%),技校及大中专在校生41例(28.08%),外来务工人员69例(47.26%),其他24例(16.44%)。
2.2非意愿妊娠发生情况
未采取任何避孕措施的有44例(30.14%),避孕失败的102例(69.86%);首次妊娠77例(52.74%),再次妊娠69例(47.26%)。102例避孕失败者所采取的避孕措施情况见表1。

2.3接受性与生殖健康教育情况
146例非意愿妊娠青春期少女性知识、避孕知识的来源:32例为学校的卫生课(21.92%),57例为大众媒体(39.04%),31例为同龄朋友之间交流(21.23%),17例为其他(11.64%),从未接触过这方面知识的有9例(6.16%)。
3讨论
3.1非意愿妊娠的原因
本资料中102例(69.86%)少女意识到如果有了性行为,就应该采取避孕措施,大多认为应该使用避孕套、避孕药,但是对使用避孕工具(药物)存在一定的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