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阅读教学的主体间性初探
2009-08-19张兰
内蒙古教育·科研版 2009年7期
张 兰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认为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文本之间对话的过程”。这个命题里实际包含了两个层面的意思:其一,阅读是读者与文本的主体间的对话过程;其二,阅读教学是教师、学生/学生、学生与文本的主体间的对话过程。两层意思虽各有所侧重,但其共同点是明显的,即都认为阅读、阅读教学是一个对话过程,且都是具备“主体间性”特征的对话过程。
一、主体间性:对传统主体性的反拨
传统阅读教学中对学生的“主体性”强调有加,与此相应,阅读教学的目的也是单一的,就是引导学生透过文本语言这个外在符号,将隐藏在其后的既定思想内涵挖掘出来。这个过程就如同品尝干果,只要设法剥开外层的皮壳,将深藏其中的果核提取出来,阅读教学的主要任务即宣告完成。
西方解释学的发展使人们从新的角度认识文本的属性。按照现代解释学和接受美学的观点,文本其实也是一种主体,是一种潜在的特殊的主体。这是因为,文本借助客观的语言符号,要表达的是作者丰富的主观情感和观点态度,阅读理解就是通过符号系统去把握其中蕴含的丰富意义,而不是认识符号系统这个客观本身。不同的作者在“意义”的表达上,有的直白,有的隐晦,有的平淡质朴,有的含蓄曲折,丰富多样的意义传输方式给文本的解读带来了巨大的空间。这样看来,文本的“客体”特征只是表象意义上的,它实际上具备了类主体(或潜主体)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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