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传真
2009-08-13
云南教育·视界 2009年6期
云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
幼儿园安全工作2009年第2号预警通知》的通知
云教保〔2009〕23号
(2009年6月16日)
各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09年第2号预警通知》(教基一厅〔2009〕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深刻认识到我省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省份,学校人员高度密集,抵御灾害能力脆弱。应将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居安思危,常抓不懈,将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安全防范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夏季来临之际,各项安全工作有序进行。
二、要组织学习《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中小学安全工作指南》及其他相关资料,不断深入开展安全教育,特别是“防溺水”教育和交通安全、防校园伤害教育,强化师生员工的自防自救能力。
三、要不断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排查、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矛盾纠纷排查和“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有效整改,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四、要随时掌握气象、交通等相关信息,及时更新完善应急处理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安全,发生问题及时上报,发现事故要边处理边上报,切实维护好广大师生的利益。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09年第2号预警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随着夏季到来,我国进入了高温、强降水、雷击、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高发期;此时正值端午节、六一儿童节和暑假等节假日,是广大师生集体外出旅游、夏令营、游乐、疗养活动的高峰期,也是中小学生意外事故,尤其是溺水、交通事故的高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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