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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网民撑起保护伞

2009-08-04崔婷婷

互联网周刊 2009年14期
关键词:实名制网民权利

崔婷婷

今年5月1日,《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的正式实施引起了轩然大波,焦点在于其中有项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电子公告、网络游戏和其他即时通信服务的,具有用户注册信息和发布信息审核功能,并如实登记向其申请开设上述服务的用户的有效身份证明。

网民普遍将该规定理解为“网络实名制”。尽管其初衷在于尽可能预防侵权、各种网络诈骗等事件的产生,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等,然而网民更担心自己的言论自由权利将因实名制而被过分约束,个人信息也同时会因法律监管的缺失而遭泄漏。

一场关于网络实名制、网络安全与网民权利的三角辩论再次开场。

皇帝的新衣

“网上,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这是几年前的一句网络流行语。然而现在,网民穿的是“皇帝的新衣”——在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里,人们的任何隐私随时都会被曝光。

这并非耸人听闻。

聊天工具、电子邮箱、论坛ID注册资料、空间、博客……当你打开电脑,点击鼠标,畅游在网络世界时,或许不会想到,你的安全时刻受到威胁。这种威胁绝不仅仅来自于那些有着高明手段的黑客——对于黑客来说,攻击他人IP,破解博客密码,炸开邮箱,盗窃即时通讯工具等等行为实在是轻而易举——你一个随意的动作或程序都有可能让自己的信息外泄,任何一个网民都有可能是你生活的进犯者,无论有意还是无意。

一个月前,李华在上网与好友聊天时,一个陌生人突然向她发来了一张自己刚给朋友传过的照片。更可怕的是,这个陌生人似乎对她很熟悉,不仅知道她的名字、家庭住址、学校、朋友的名字,就连自己的银行账号都很清楚。李华百思不得其解,甚至得上了聊天恐惧症。直到后来朋友从她电脑里搜索出了一种“QQ聊天记录查看器”软件,她才想起自己曾经接受过那个陌生人发送的一张图片,而软件便与图片捆绑在一起。这种软件可以远程查看到安装用户所有的QQ、MSN聊天记录。据了解,网上充斥着大量类似软件的出售信息。

打开电子邮件,如果你发现一封标题为“想你了”的E-Mail内容却是关于商品、培训或者促销的广告,甚至信件的“抬头”直呼你的大名,不必感到惊讶,因为每个人的资料已经被成千上万电子邮件库所保存甚至出售;如果有一天你博客里的私密日记和图片突然被成千上万的网友审视、研究,你一定会感到无异于“世界末日”来信,但值得“欣慰”的是,遭此劫难的绝非你一人,去年“二奶门”事件主角就一夜之间成了所有网友眼中的“二奶”,去年极为轰动的“艳照门”事件,甫一泄漏便迅速进入全体网民的视野,其所带来的恶劣影响至今仍未平息……

个人隐私已然成为了一场“全民盛宴”,“进入网络世界就像遇到下雨天”,你,还敢上网吗?

权利边界

6月18日,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在首页显著位置,刊登了“强烈谴责谷歌传播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的消息。消息指谷歌中国网站未做好淫秽色情内容的过滤工作,致使大量境外互联网上的淫秽色情信息通过该网站传播到境内,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损害公众利益。接着,央视《新闻联播》、《焦点访谈》、《新闻1+1》三个王牌节目重磅出击,联手把崇尚“不作恶”信条的谷歌在一夜之间变成了“万恶”的谷歌。

被曝光后,谷歌中国迅速表达了歉意,并表示将严格按照政府执法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

这一事件引发了人们更多的思考:“政府可以在法律的框架下要求谷歌中国进行整改,但不宜暂停它的两项搜索业务,因为那将严重影响网民的知情权。”

前不久,一个叫“恶魔岛1989”的网友在某论坛发贴,总结了今年上半年发生的网络十大热点事件:“躲猫猫”、“跨省追捕”、“罗彩霞”、“欺实马”、“邓玉娇案”、“成都公交自燃”、“绿坝软件”、“逯军最牛语录”、“全国最年轻市长”和“上海在建大楼倒塌”事件,这些事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是网民享受到言论自由权利的同时,通过网络舆论监督让它们都有了一个不错的结果。

“网民权利是互联网商业社会的基础,离开这个基础,就不会有正常的交换秩序,就不会有正常的制度建设,也不会有商业的繁荣和社会的稳定。”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认为,“没有网民权利的切实保障,就没有信息时代的安全感。”

姜奇平同时指出,按照以赛亚·伯林的说法,权利可以分为消极的自由和积极的自由。消极的自由,是“不想怎么样”的权利,积极的自由是“想怎么样”的权利。网民不想的是被垃圾邮件商强制摆布,想的是自由自在地交流。目前,网民的这两种权利的保障都还不充分:网民想躲开垃圾邮件、躲开隐私泄露而躲不开,想自由交流,又受到商业和非商业“超人”力量(比如“跨省追捕”案中王帅的遭遇)的种种限制。

然而,一方面是网民权利仍然难以得到保障,另一方面网民权利也存在着被泛化的倾向。

2008年,因被追踪、恐吓的“死亡博客”主人公王菲最终通过法律为自己维权;因在汶川地震中发表了不当言论而受到网友“人肉”攻击的大三女生最终被迫选择休学,人们对于人肉搜索产生了截然不同的两种观点:有人对这种充分甚至是过度实现了网民权利——知情权、言论自由的搜索形式狂热追捧,也有很多人将其看做“网络暴力”,因为它未经授权便公开资料是对人们隐私权赤裸裸的侵犯。

尴尬实名制

当人肉搜索忽视了网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造成了网民权利的泛化,并很有可能最终导致网络参与的失度和无序,一个更加具有争议性的议题——“网络实名制”再次进入了人们的视线。

从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主任李希光提出实名制的主张到教育部“17号文件”的出台、高校BBS实名制的实施,再到网站实名备案的强制推行以及网络游戏实名制、手机实名制的酝酿,甚至到QQ群实名制的推出,每一次实名制的推出或者筹划推出都引发过广泛的争议。

支持者认为,网络实名制可以最大限度的提升网络道德水平,最大限度的减少利用互联网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互联网作为一个虚拟的世界,其最大特点在于“匿名”,然而这却“让假银行网站骗取帐号密码、黑客木马盗取虚拟财、入侵电脑肆意破坏等报道时见报端;让垃圾邮件满天飞舞,人们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在垃圾邮件中寻找重要工作邮件”,而网络实名制的实施无疑可以让这样的这些人在想违背道德甚至法律的时候有所顾忌,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此外,网络实名制对于保护青少年将起到重大作用;将更好的维护网路秩序,提升人们的责任感和坦诚度。

而在反对者们看来,在现阶段实行网络实名制有悖于互联网的初衷与精神,“网络的魅力就在于‘匿名,在网络里大家才可以自由的发表言论。”尽管对“网络暴力”存在担忧,但更多懂得自律的网民依然可以通过直率的评论,推动越来越多重大事件真相的水落石出。同时,他们也担心网络实名一旦实施,网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将无法得到保证。“实名制登记后,个人隐私会不会被泄露?对于冒用他人身份证明登记上网发帖的网友,网站将如何甄别与防范?”

就在我国对“绿坝”软件议论纷纷之时,韩国的35家主要网站表示将按照韩国信息通信部的规定,从6月28日起陆续实施网络实名制。支持者们将此看作网络实名制的成功典范,并称可从中得到借鉴,而反对者称,与中国网民以交流信息为主不同,韩国网民上网主要从事电子商务,因此对于网络实名制的需求自然更为明显。

正因为双方观点反差如此之大,杭州网络实名的“试水”才引起极大争议。有网友甚至“以身试法”,故意发表虚假信息后随即自首,但迟迟未获答复。尽管6月29日杭州人大网对《条例》做了澄清,指出规定中的“用户”是指“到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网站申请开设电子公告、网络游戏、其他即时通信服务的组织者和举办者”,而不是指一般网民。然而这个说法更是让网友不知所云。

不过,反对者们可能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即使不施行实名制,由于IP地址可被定位,网民的真实资料同样可查。

那么,网络实名制到底好不好?好;该不该实施?该。但为时尚早。

网络实名制有两层含义:一是个人真实信息注册登记,这有赖于全国性的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所谓“后台实名”,这个的意义在于让每个网民在虚拟空间的言行可以和能够在现实社会中具有一对一的可溯性,每个网民都必须有对自己言行负责任的意识和义务;二是网民有自由选择采用实名或匿名在虚拟空间活动的权利,这是属个人隐私权,即所谓“前台匿名”。明白了这两层含义,就可以清楚地看出实名制与网民权利是辩证统一的两个方面,并不矛盾。

当互联网与国计民生、与网民的学习生活越来越紧密相联,实名制大概就不是推动与否的问题,而是自然而然的一个过程。只是,这一天何时到来,大家尚需在共同努力中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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