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作文教学内容是否恰当的三个标准
2009-07-13钱吕明
语文教学与研究(教研天地) 2009年9期
钱吕明
语文课程的教学内容是很不确定的,作文教学更是如此。自己选择、确定作文课教学内容,教师固然拥有了很大的创造空间,但教学内容的不确定性,也使得作文课堂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不适宜的教学内容。实事求是地说,即便是适宜的、科学的教学内容,也很难确保作文教学的高效率,随意甚至怪异的作文教学内容,当然更是雪上加霜。作文教学应该有一条底线。这就是教学内容必须恰当。如何确定恰当的作文教学内容,这对当前的语文界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有人对作文教学内容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贴近学生的实际,二是为教学目的服务,三是体现科学性。四是具有可操作性,力图在此基础上建立科学的作文教学体系。
构建“体系”似乎不是什么难事。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这就是一个“体系”,审题——选材——构思——修改。这又是一个“体系”,更换一些名词,引进一点似是而非的理论,作一番包装,很可能被冠名为“作文教学新体系”……这一切其实只是作文训练的序列设计,与体系相去甚远,更不用说是科学的作文教学体系了。在实际的作文教学中,能够遵循某个序列实施教学的教师可能不在多数,作文课之前寻找作文题的现象可谓比比皆是。教学流程呢,正如王荣生先生所说,主要集中在两个阶段。一是在写之前,指导学生审题,这一阶段主要解决“写什么”的问题,对“怎么写”只有原则性的引导或要求;二是在写之后,教师对学生的作文进行讲评,这一阶段主要解决“写得怎么样”的问题,对学生是怎么写的,则很少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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