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下的古典诗歌鉴赏本体论
2009-07-13王旭东
语文教学与研究(教研天地) 2009年9期
王旭东
“新课标”对诗歌课有这样的评价标准:“以学生的审美能力、艺术趣味和欣赏个性作为评价的重点,如能否拓展想象和联想,能否通过作品的形象和意境产生感情的共鸣,能否发现作品的丰富内蕴和深层意义。是否有独到的感受和对作品的创造性理解等。”
借用“评价标准”中的几个关键词,换句话说,诗歌鉴赏就是读者通过“想象和联想”,对诗歌中的“形象和意境”进行个性化的“理解”和“感受”,以兴起“感情的共鸣”的审美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形象和意境”是对象,“想象和联想”是方法,“理解和感受”是过程,“感情的共鸣”是结果。这几个关键词既是诗歌阅读教学的立足点,也是诗歌鉴赏命题的控制点,对课改后的诗歌鉴赏教学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文试图通过探究中国古典诗歌的本体特质,来探索适合“新课标”要求的教学形式,探讨提高诗歌鉴赏命题有效性的几个原则。
饮水思源:中国古典诗歌的本体特质
诗歌鉴赏应该是基于诗歌本体特质的审美活动。所谓“饮水思源”,就是要观照诗歌存在的三个逻辑过程——创作、主体和接受,就是要运用传统诗论和现代文论来剖析古典诗歌的本体特质。
北朝齐梁时期的重要批评家钟嵘在《诗品序》中说:“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由于四季冷暖(“气”)不同,所以大自然中的各种景象和草木鸟兽的形态(“物”)也各有不同,而人的内心也就随着外物的这些变化而生发出种种联想与想象,从而引起写诗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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