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职教育中地方主管部门的政府作为
2009-07-13李光寒
继续教育研究 2009年5期
李光寒
摘要:各级政府在高职教育中的角色和作为应当进行定位分工,而不能笼统。在具体管理上,地方主管部门的政府作为首先应当是保障服务者,其次才是数量控制与质量评估者,更重要的,应当更多地将自主经营权交给高职院校,抓大放小,使高职院校走向竞争,从而淡化政府输血者的作为,使高职院校成为自我造血者。
关键词:高职教育;地方主管部门;政府作为
随着我国高职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政府与高职院校的关系日益受到关注。政府对高职院校的招生、培养、就业等如果干预过深,不单会给政府带来更多更大压力,而且不利于高职院校在市场环境下的发展;如果干预过浅,有些超出高职院校本身职能的问题又无法得到解决,甚至会造成一些高职院校发展的停滞、教育的萎缩,或使得一些高职院校在一定程度上偏离教育的根本方向。因此,如何明确政府在高职教育中的作为,是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中一个重要问题。
在当前高职界的研究中,大多将政府作为一个笼统的概念来称呼,具体到某一部门则语焉不详。这种研究无疑缺乏针对性,指导价值亦打折扣。实际上,在高职教育运行体系中,不同级别的政府担任了不同角色,应有不同的作为。作为最高级的中央政府,其教育部门制定的大多是方向性的政策、路线和方针,以及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等,如教育部制定的《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以及高职立法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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