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科护理中常见护患纠纷与防范对策
2009-07-02李玉芝宋丽娜陈萍
中国实用医药 2009年14期
关键词:防范对策
李玉芝 宋丽娜 陈萍
【关键词】 骨科护理;护患纠纷;防范对策
1 护理纠纷的原因分析
1.1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1],而有些护士法律知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使用服务忌语,不注意说话方式和语气,回答问题冷漠简单,致使患者误解或难以承受,容易出现护患纠纷。
1.2 护士未对患者进行入院评估,如老年人股骨颈骨折患者,在入院前已出现骶尾部压疮,入院时护士未认真评估患者的皮肤情况,住院后未及时发现及采取相应的治疗护理措施,导致褥疮加重影响愈合。
1.3 工作中未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医嘱执行制度,凭印象做事导致打错针、发错药。执行口头医嘱又不及时补记医嘱,导致医嘱与处置不相符合。超越护士权限私自给药,如患者发烧、疼痛、呕吐、医生手术时未报告医生而私自给药。未做好床头交接班,导致漏执行、多执行、错执行医嘱,交接班不认真,没有及时发现问题。
1.4 护士工作麻痹大意,低估病情,对病情观察不细致,做不到及时向医生报告,导致处理救治延误[2]。有些护士把生活护理放在可有可无的位置,或依赖陪护,没有定人、定时、定质量标准护理患者,而出现患者坠床,跌倒,烫伤及褥疮等。有些护士专科理论知识缺乏或经验不足,例如,对髋关节手术后,颈、胸、腰椎骨折患者搬动时不注意正确肢体摆放,而出现髋关节脱位或造成脊柱的再次损伤。
1.5 护理文件是临床护理工作对患者治疗的真实记录,是评价患者疗效的客观证据,也是医疗纠纷中的有力证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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