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为资本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方法探讨
2009-07-02黄星喜
现代商贸工业 2009年20期
黄星喜
摘要:根据相关财税法规,对债务转为资本方式的企业重组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进行了分析介绍,并结合实例对其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作了相应分析。
关键词:债务重组;债务转为资本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0018402お
1债务重组的定义
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包括:以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等。
债务转为资本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债权人相应地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债务转为资本时,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是将债务转为股本;对其他企业而言,是将债务转为实收资本;其结果是债务人因此而增加股本(或实收资本),债权人因此而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债务转为资本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规定,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对债务人而言,将债务转为资本,应当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或者股权份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股本溢价(或者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重组债务账面价值超过股份公允价值总额(或者股权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债务转为资本,债务人发生的相关税费,与股票发行直接相关的手续费等,可作为抵减资本公积处理,其他税费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如印花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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