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康德关于道德情感的理论
2009-06-25郁乐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9年2期
郁 乐
摘要:从道德情感的本质结构和作用机制,可将康德的道德哲学定位为形式主义与义务论的传统观念;康德对道德情感的态度是全面而适当的,长久以来人们对康德的关于道德情感的观点的批评建立在对他的误解之上;其实,康德并未忽视人类道德情感的复杂性与丰富性;从康德的批判哲学的视野出发,道德情感得到了全面的考虑,并获得了恰当的价值与地位。
关键词:康德;批判视野;道德情感;同情
中图分类号:DF0
文献标识码:A
将康德的道德哲学定位为形式主义与义务论,从而将它与人类丰富的道德情感体验与认同对立起来,是由来已久的刻板印象了。舍勒讽刺康德“为义务而义务”的观点,认为如果只能象康德所说的那样以法则为根据而行动,那就只是“心怀厌恶”地对朋友行善才是道德的,而因为对朋友的友爱而行善只能是合乎道德,而非“出乎道德”。诚然,康德立足于形式主义的德性法则,以之为有道德价值的行动的惟一决定根据,否定了出乎爱好(友爱也算一种爱好)的行动的道德价值(仅仅是合乎道德,而非出乎道德);这一观点当然会引起人们的反感。但是人们的反感有足够的道理吗?康德对情感的态度是有问题的吗?从《实践理性批判》与《判断力批判》的文本出发,我们会发现康德对情感的思考与定位是全面而适当的,基本上无可指责。人们对康德在此问题上的反感与批评,是建立在误解的基础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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