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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瓶独董”再遭炮轰

2009-06-22席志刚

凤凰周刊 2009年13期
关键词:董事董事会股东

席志刚

成思危抨击三大弊端,夏业良自爆只能发表“战略看法”,谢国忠认为“哥们文化”是行权障碍。

在4月12日举行的“第五届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会议”上,著名经济学家成思危再度“发炮”,对目前中国国内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进行抨击,认为独立董事“花瓶”摆设依旧。

成思危:独立董事“花瓶”摆设依旧。

成思危称,目前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独董无权,熟人专政,一人多任”三大弊端,根本无法代表公众投资者对管理层进行制衡。

近期披露的上市公司天目药业、吉林药业违规事件,都暴露出独立董事话语权缺失的问题,也再度引发了人们对这一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反思。制度缺陷

北大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中心副主任夏业良表示,“花瓶独董”只是一个表层现象,深层次的原因是,中国独立董事制度并没有严格建立起来,只是在形式上有所体现而已。

“独立董事之所以沦为花瓶董事,是由现行的独立董事制度本身所存在的巨大弊端所决定的”,原因并不在于独立董事本身不具备相应的知识结构和能力。即便独立董事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董事会和职业经理人内心并不希望独立董事过多干预企业经营决策。

做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有时只是作为一个象征符号。有些著名经济学家担任多个国有垄断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但他们在宏观经济层面的学术水平不代表其在企业经营层面的水平。

有些上市公司选聘知名经济学者做独立董事的目的,只是想借助其获取政府高层的信息,并不指望在企业经营层面能够获取直接的高见。更有甚者,做独立董事有没有实际贡献都不重要,只需要作为一个象征符号,通过声望、道德,学术水准,告知公众、投资人——你是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就足够了。

相较之下,一些小的民营上市公司倒是更加注重实用,他们聘请一些财务、资本运营、并购或者市场营销方面的专家,甚至有一些是技术方面的专家担任自己的独立董事。

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独立董事应当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均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是在中国的上市公司中,大部分是国企,在企业转制过程中,独立董事制度的执行发生了变形。

“形式上董事会、监事会都存在,但在制度转换时,就出现了党委书记任董事长,工会主席任监事会主席的现象。”夏业良称,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在中国被“政治化”了,这与真正的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差距很大。夏业良指出,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的任命实际上是官员式的任命,严格意义上讲,他们根本不能被称之为职业经理人。民营企业虽然不会受官方权力的干预和行政委派,但依然是国企的套路,这一点在家族企业中更为明显。家族所有重要成员都会被安排到公司重要的部门中去,形成家族垄断企业,这也和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大相径庭。

“独董在中国的核心问题是选聘程序,中国上市公司和美国不一样的地方是管理层持股不是很多,美国的上市公司基本没有超大股东,”谢国忠称,“美国采用管理层提名的选聘方式,尽管中国也采用管理层提名的方式,但实际上依然是大股东说了算。”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上市公司由大股东挑选出来的独立董事,自然都是自己的一些“关系户”,各大股东都试图利用自己推荐的独立董事来加强自己在董事会中的力量。在“人情关”和“风险关”的内外夹击下,一些担任独董的名人只好“有所为有所不为”了。

在谢国忠看来,中国独有的“哥们文化”也是影响独立董事行权的障碍。美国也有“哥们文化”,但法律体系比较完善,可以对“哥们”进行约束,形成法律威胁。

“独立董事拿的是上市公司的薪酬,自然也就不敢对上市公司的事情说三道四。”夏业良称,尤其是有的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里拿的是“高薪”,嘴巴被高薪堵住了,想不当花瓶都难。

公开的资料显示,三普药业的独董,2008年的年薪较2007年上涨72%,而该公司却连续11年未向投资者分红:西部矿业的独董,2008年的薪酬每人高达25万元。

“在目前情况下,社会名人仍是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重要人选。”夏业良透露,现在独立董事的构成更加复杂,包括会计师,审计师、律师,甚至还有退下来的政府官员。

对股东吝啬的三普药业对独立董事却较为“优待”。

夏自己就担任几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被要求一年里来公司一两次,可以对公司发展战略发表看法,至于是否被董事会采纳,另当别论。夏坦言,倘若你真的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显然你就会被列入不受欢迎的行列。所以,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之间形成了彼此心照不宣的默契,相安无事。

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一些重大问题上出现缺位和禁声的原因还在于信息不对称,涉及公司经营层面的核心资料和原始数据,独立董事其实无法接触到,董事会始终认为独立董事是公司外部的人,不是很放心。

独立董事在“不享有获取关键信息、数据的权利”的前提下,上市公司出现违规,却要求独立董事承担连带责任就变得很冤枉。夏业良解释说,由于独立董事的责权没有被明确,薪酬激励与其所承担的风险不匹配,所以出现独立董事纷纷辞职,跳槽的现象毫不奇怪。

解决之难

“独立董事的问题,不是中国上市公司独有,国外的独立董事也存在,而且问题依然没有解决。”谢国忠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其实很困难,由投资人(中小股东、股民)推荐独立董事,在技术操作上极为复杂,成本很高。

上市公司的股权过度集中,是中国资本市场的普遍问题之一,从独立董事的产生办法来看,并没有能够有效规避这一问题对独立董事独立性与公正性可能产生的影响。经济学家张维迎曾有趣地比喻称:“改善独立董事的作用如同是在麻袋上绣花,不换麻袋就很难彻底解决问题。”这个麻袋指的就是上市公司失衡的股权结构。

“中国上市公司当中大部分是国有企业,解决了国有企业的独立董事问题,就解决了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90%的问题。”谢国忠建议,国企的大股东国资委可以成立专门的机构,比如董事局或独立董事局,专门物色独立董事人选,然后由国资委提名,像委派干部一样选聘独立董事。国资委要做的就是在选聘过程中,杜绝“哥们人情”,形成对独立董事的表现定时作出评价、审查、轮换、退出机制。

民营企业,应该完成从法律层面对大股东行为进行监控,区别对待。主要监控对象应该是持股20%~70%之间的大股东。因为,大股东大到控股80%的时候,从股市倒出一块钱,散户损失秒年两毛钱,这样的监控显然意义不大。

“目前的独立董事制度必须进行一场大的改革,在中国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中的重要成员,比如执行董事,根本不清楚其应该履行的职责,具备哪些专业知识,甚至连财务报表都看不明白。”夏业良建议,改进独立董事制度的核心必须明确利益主体,从制度上确定独立董事可以享有关键信息和数据,然后对独立董事进行职责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其实中国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还是很大的,只是很多上市公司在执行独立董事制度方面做得不够。”谢国忠称自己做深发展的独立董事,行权很愉快,都是按照规章办事,一些重大的经营决策自己可以行使否决权。

但夏业良认为,一个公司的改进不能从根本上触动独立董事行权的改进,除非国家从整个制度层面对独立董事进行制度改进,此外,也要对现代企业制度进行规范。

“其实目前对独立董事制度认识有误区,国内对独立董事寄予太高的希望。”谢国忠强调,不能指望通过引进独立董事制度来解决中国资本市场出现的种种问题。独立董事究竟能够发挥多大作用的关键还在于制度建立与保障,在法律建设中,也应该给予独立董事行使权利的明确保证。

编辑 王何畏 美编 虎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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