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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借英语语法从句知识破解文言文“之”字取消句子独立性难题

2009-06-18王森东

考试周刊 2009年34期
关键词:成句英语语法独立性

王森东

“之”字放在主谓间取消句子独立性”是“之”字在文言文中的常见用法之一,绝大部分高中生都能脱口而出,但当问学生“什么叫独立性?”“为什么要取消它?”时,学生往往都顿时哑口无言,包括很多已上高三的学生。很多学生判断的依据只有两点:1.“之”放在主语和谓语之间;2.老师曾说过“放在主谓间取消句子独立性”。至于其本质,却从不深究。这样的后果是理解不够深入、很多句子的翻译出现偏差。下面便以一道高考题来作具体分析。

(05年福建卷第9题)把下列文言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项籍之解而东,高帝亦欲罢兵归国,留侯谏曰:“此天亡也,争击勿失。”此二人者,以为区区之仁义,不足以易吾之大计也。

……

(3)项籍之解而东,高帝亦欲罢兵归国。(3分)

这道翻译题当年难倒大批考生,特别是其中的“之”字的翻译,更是五花八门,殊不知这里的“之”正是高中生熟悉的“放在主谓间取消独立性”的用法。“项籍解而东”本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句子,但这里它却成了整个句子“项籍之解而东,高帝亦欲罢兵归国”中的一个时间状语,那么它就相当于英语语法中常见的“时间状语从句”,整句话正确的参考译文是:“在项籍突破重围而向东败逃的时候,汉高帝也想收兵回国。”

上面这个例子告诉我们,所谓的“‘之字放在主谓间取消句子独立性”,就是古人通过一个“之”字告诉阅读者,此处的主谓结构并不是独立的句子,而是另一真正独立句子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主谓结构是句子的最基本结构,就是在一般情况下,句子多半由“主语”和“谓语”两部分构成。然而这并不等于只要具备“主”“谓”两部分的结构就都是句子,这种具备了主谓形式,又不是句子的结构,有人把它叫做“主谓词组”,有人把它叫做“主谓短语”,英语课本上又称之为“从句”,本质上都是一回事。那么,我们就可以通过将各种类型的英语从句与文言文中“失去句子独立性”的主谓结构进行分析与归类比较,从而做到不同语言学科知识的相互验证、融会贯通,加深对知识的理解。这里我举几组例子对照说明,以期学生能自己梳理探究,使之进一步完善。

1.主语从句

在英语语法中,如果一个原可独立成句的句子成分在复合句中充当一个主语,那么这个句子成分就是主语从句,引导主语从句连词有that,whether,who,what,whatever等,连词“that”等不能省略。而文言文语法中亦有相似主谓结构,“之”放在主谓之间,它的作用相当于英语主语从句的“that”等引导词。如以下两例:

(1)英语中的主语从句:That light travels in straight lines is known to all.(光线沿直线运行是众所周知的)。

(2)与之相似的失去独立性的文言文主谓结构:师道之不传也久矣。(从师学习的风尚不流传已经很久了。)

解析:“light travels in straight lines”与“师道不传也”本身已经足以构成一个独立的句子,而这里它们只是分别作为谓语“is known”和“久矣”的主语,因此它们都没有了独立性,“that”和“之”用来告诉读者它们的独立性被取消了。

2.宾语从句

在英语语法中,如果一个原可独立成句的句子成分在复合句中充当一个宾语,那么这个句子成分就是主语从句,引导宾语从句的连词有that,whether,if,who等,连词“that”在不影响句意表达的情况下可以省略。而文言文语法中亦有相似主谓结构,“之”放在主谓之间,它的作用相当于英语宾语从句的引导词“that”,但“之”不似“that”那样有时可以省略。

John said that he was leaving for London on Wednesday.(约翰说他星期三要到伦敦去。)

与之相似的失去独立性的文言文主谓结构:“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我只喜欢莲花出淤泥而不染。)

解析:“he was leaving”和“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本可独立成句,这里却分别作为动词“said”和“爱”的宾语。

3.时间状语从句

英语中的时间状语从句:When I came into the office,the teachers were having a meeting.(当我走进办公室时,老师们正在开会。)

与之相似的失去独立性的文言文主谓结构:项籍之解而东,高帝亦欲罢兵归国。(在项籍突破重围而向东败逃的时候,汉高帝也想收兵回国。)

解析:文章开头已详解,不赘述。

4.条件(假设)状语从句

英语中的条件(假设)状语从句:If he works hard, he will surely succeed.(如果努力工作,他肯定会成功。)

与之相似的失去独立性的文言文主谓结构: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父母如果爱自己的孩子的话,就得替他做长远的打算。)

解析:“he works hard”和“父母爱自己的孩子”本可以独立成句,这里却分别作为“he will surely succeed”和“父母得替他做长远的打算”的条件状语。

5.让步状语从句

英语中的让步状语从句:Though the sore be healed,yet a scar may remain.(伤口虽愈合,但伤疤留下了。)

与之相似的失去独立性的文言文主谓结构:“虽我之死,有子存焉。”(虽然我会死,但我还有子孙。)

解析:“the sore be healed”和“我会死”本是可独立成句的主谓结构,这里却分别作为“a scar may remain”和“我还有子孙”的让步状语。

以上例子,是我在课堂上复习“之”字用法时借助英语语法从句知识来加深学生对“之”字取消句子独立性的理解时用的,讲完之后,我还请学生课后自己梳理探究,对其进行补充,实践证明,这样分析后学生感受到不同学科知识融会贯通、触类旁通的喜悦,学习兴致高,理解透彻,真正做到了举一反三,以后凡是出现“‘之字取消句子独立性”的情况,大部分学生都能准确判断和翻译,效果非常好。

高中新课程改革也正在大力提倡综合运用所学的各科知识,新的高中课程结构分三个层次,最上层为学习领域,学习领域下设学科科目,科目下设模块。设置学习领域的一个根本目的,就在于加强科目之间的整合。英语与语文科目就同属语言与文学学习领域。当学生在为文言文难学而苦恼时,语文老师就应该给他们以学法指导,其中,借助学过的英语语法知识来加深对文言文语法知识的理解就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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