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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保护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联问题

2009-06-16李倩岚

消费导刊 2009年10期
关键词:刑法保护经济增长质量

李倩岚

[摘 要]根据经济学观点,经济增长的衡量标准有两种模式数量和质量。当前,以质量来表征经济增长的方式逐步为人们所接受,其内部又可分为内适性和外适性两种界定方式。一个经济系统中,各要素的使用效率相等是经济实现增长的一个重要条件。刑法的作用就在于,通过国家强制力来规范经济增长过程中各要素的使用效率,从内适性和外适性两方面加以改善,以实现质量经济的更快增长。

[关键词]经济增长 质量 内适性 外适性 刑法保护

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由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法律的产生、发展,受经济发展阶段的影响。同时,法律对于经济关系也有反作用,人们可以通过法律变革经济。刑法作为以惩罚和预防犯罪为目的的法律,本身具有可剥夺他人生命的特殊性,但逐年呈现出轻刑化的趋势,无不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

一、经济学中经济增长的模式

根据经济学理论,在实现经济增长这种主动的活动中,存在着两种衡量增长的模式:一是以数量的增长来表征经济的增长,在这种模式中,人们主要关注的是如何提高和增加经济的总量(如GDP等)来实现经济的增长;另一种是以质量的增长来衡量经济的增长。就经济质量本身而言,也存在着内适性和外适性两种对质量的界定方式。对质量的内适性来说,主要是用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对人才和技术的依赖程度来表征;对质量的外适性来说,主要是以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对“顾客”的需求满足程度来界定的,即社会全体人民是否能够充分分享经济增长所带来的成果。

以前,我们国家主要关注的是经济的数量增长,以追求高收益为唯一目标。随着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进步,现在,人们更加关注以经济的质量增长作为经济增长的基本方式,也就是通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把经济发展的中心从数量的增长过渡到以质量增长方面来,以实现经济增长的新跨越。

二、刑法保护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联

通过经济学分析可知,在一个经济系统中实现产出最大化的条件是每个要素的使用效率相等,而刑法能够作为最后手段,由国家强制力平衡各要素的使用效率,为实现经济增长提供必要条件。

(一)通过刑法的规制,能够提高一个经济系统中某个要素的使用效率,从而消除影响整个系统效率实现的瓶颈。例如,各国刑法都规定了偷税及相关罪名,就是为了通过惩罚和预防偷税、漏税行为,提高税收效率,消除影响国家职能运行效率的瓶颈。

(二)通过刑法的规制,能够使系统中每个要素的使用效率相等,创造出这些要素在使用上和运行上的环境和外在条件,以实现经济产出的最大化。

1.刑法能够协调生产者和交易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冲突,尽量消除生产和交易之间的障碍,使要素在流动上能够更加充分,达到要素的使用和运行效率的提高。

2.刑法能够消除在谈判和协议执行过程中的障碍,以实现优化交易成本的作用。

市场经济的核心就是契约经济。契约的维持不仅需要契约双方的遵守,而且还需要对在契约的制定和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给予解决,这是作为第三方的政府所必须承担的一项职能。现代刑法观点认为,刑法是用来规范国家、政府而非人民的,而公职人员作为政府职能的执行者,其行为理应受到刑法的约束。我国刑法在“渎职罪”等章节中就对国家工作人员犯罪进行了比较全面的制约,这也是为了提高政府解决矛盾的效率,从而避免成为实现经济增长的障碍。

然而,如果政府的效率过高,经济系统也无法实现产出的最大化。因此,由政府为主体的投资驱动形成的经济增长问题,也值得我们关注。尤其是在政府垄断行业中,政府指导的效率大大高于其它经济要素的使用效率,背离了效率相等是实现最大产出的条件,虽然在局部上实现了经济增长,但对经济整体整体的运行效率只会起到负面作用。

3.确定公共次序的干预原则。

公共次序的建立是对经济系统中要素能够实现效率运行的必要条件,也是要素使用效率提高和改善的必要条件。公共次序直接关系到经济要素整体运行的效率。因此,公共次序的干预原则必须上升到法律层面,由法律直接对此加以规定,达到更好效果。

三、以质量作为经济增长方式中的刑法保护

当前,经济方面的和谐突出表现为逐渐用质量的增长程度来衡量经济增长的程度。正如前文所述,质量经济包括内适性和外适性两种界定方式。刑法必须按照“各要素使用效率相等”的条件来同时规制这两方面,从而实现经济质量的增长。

(一)在内适性经济质量增长方面。

内适性经济质量的增长由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对人才和技术的依赖程度来表征。提高技术的使用效率更是提高整个经济系统效率的最积极手段。同时,伴随着技术的升级,其使用和运行效率也会随之提高升,这对其它经济要素会起到一个牵引的作用。

技术的使用和运行效率可以由技术的引进和技术的创新来完成,尤其是在技术的创新方面,是提高技术的使用和运行效率的关键环节。因此,刑法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完善和实施,对专利的发明、技术的创新具有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在外适性经济质量增长方面。

社会全体成员能否充分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是衡量经济外适性质量高低的标准。而缩小经济增长导致的贫富差距等就是提高经济外适性质量的一种直观方式。随着经济的增长,财富的分布呈现“负指数”的方式。这种财富的分布决定了,在随着经济增长的同时,贫富差距有进一步加大的趋势。然而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财富必将集中在大多数人手中,即绝大多数人能够分享到随着经济增长所带来的财富增加的成果。因此,只有把社会保障制度上升到法律层面,才能切实有效地保证社会全体成员的需求,为经济质量在外适性的提高方面打下基础。

社会保障作为调整贫富差距、保护弱势群体的有效手段,未能在我国刑法中得到应有的体现显然是立法上的缺失。如何严格规范社会保障中行为,消除阻碍社会全体成员充分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的因素,同样是在实现经济以质量方式增长过程中所必须思考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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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何应森,法律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联问题,现代经济,2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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