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阅读与评说

2009-06-15

创作评谭 2009年3期
关键词:苏童死者作家

白 丁

苏童给我们的惊喜

一个9岁的小女孩,去干校给父亲送吃的、用的,同时送去了弟弟出世的消息。这促使父亲不顾女儿的生理上的疲劳和饥饿(想住宿舍、吃炒鸡蛋)和精神上的饥饿(想看电视),连夜赶回家,见到了刚出生的儿子“我”。这就是苏童讲述的《七三年冬天的一个夜晚》里发生的故事。

父亲归心似箭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看看自己的儿子。对他来说,那是一个让人高兴得发疯的夜晚。而对那个小女孩而言,那成了她苦不堪言的“冤屈之旅”。但是,苏童并没有呈现过度的悲伤,或者说他呈现悲伤的方式与众不同。他把狂喜和冤屈赋予了与本来面目截然不同的成分。父亲的狂喜夹杂着担忧:谁在医院里照顾妻子?女儿的疲惫与遗憾分明成了一次变相的快乐。这些。都是作家用生动的情节和细节展现的,依靠的是扎实的功底。

苏童总能在小说里带给我们意外和惊喜,这篇小说也不例外。他的叙述主角竟然是一个刚出生三天的男婴!“1973年冬天的一个凌晨,我在妇产医院的病房里看见棉门被什么人撞开了”。“那会儿我出世才三天。除了母亲的乳房,我谁也不认识。我被两个不速之客吓着了,所以我用尖锐而响亮的噪声表示了抗议。”有人说,生活里的无限的可能性,那么同样。小说同样如此。作为一个短篇,新颖的形式让人耳目一新,阅读的喜悦自不必说了。

小说也在告诉我们,无论在什么年代,艰苦的生活并不是唯一击垮人的意志的东西,因为总有安慰适时降临。从父亲对弟弟降生的喜悦和对姐姐饥寒交迫的漠视中我们可以看到传统观念的根深蒂固。但是,你又不能不喜欢苏童笔下的那个父亲形象。

莫言是短篇小说的高手

读罢莫言的小说《儿子的敌人》,我想起了那些苏联作家反映战争题材的作品,我觉得。它们在精神上是一脉相承的。战争是残酷的。它在对无数生命的摧毁之后,也留下了可歌可泣的故事和不朽的传奇,让作家和艺术家为这个世界留下了宝贵的精神遗产。战争不只是掠夺。还有给予。

小说中的母亲有两个儿子,一前一后奔赴战场,又先后牺牲,在枪林弹雨的年代,这样的家庭并不在少数。对于一个母亲来说,这是无法接受的现实。大儿子战死后,母亲本来不想让小儿子再当兵的。可是村长不同意,他仅有的一个儿子也送去当兵了。小儿子是个号手,战役打响前曾回来看过母亲。并且专门去看了未婚妻小桃。可是,这成了他与亲人的诀别。母亲在炮声中惊醒,再也睡不着了。事情正像她猜测的那样。有人送来了她儿子的尸体。当她对儿子进行辨认的时候惊喜地发现,那个死者不是她的儿子。村长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民兵队长说,这个身穿绿衣的死者是敌人。村长让她仔细看看。她竟然记不起来儿子的模样了;可是,仔细辨认后,她发现那个死者也是个苦孩子,仿佛听到他对她说,您就说我是您儿子吧,不然他们会把我扔了,我就得喂野狗了。她便一口咬定,这人就是她的儿子。正当她为死者擦洗身体的时候,卫生员带着人来了,她的身后是两个民兵,抬着一个担架,那上面才是她儿子的尸体。

小说写了人性,在其写了伟大的母性。那个叫孙马氏的农村妇女是那个年代无数个母亲中的一位,她恐惧战争,但她知道为了国家,儿子应该走向战场。她没有多少文化,但面对丧子的悲痛,她懂得必须忍受。她没有多么崇高的思想境界,甚至将杀害儿子的敌人认作自己的儿子,这正说明了她的母爱是博大的,超越一切的。在她的眼里,那个死者首先是一个苦命的孩子,而不是儿子的敌人。战争年代里,都是那些穷人的孩子被抓去当兵,让他们成为两个阵营里士兵的而相互厮杀,又让许多人成了炮灰。后来她竞发现,那人和儿子很相像。这样,我们不难理解,战争是万恶之源,它摧毁了多少美好的家庭。夺去了多少无辜百姓的生命。当儿子的尸体被抬来的时候,她要再次遭受精神的折磨,而先前那个死者又会有怎样的结局呢?小说把一切都留给了读者。

莫言是短篇小说的高手。我信。读迟子建的小说。你要用心

迟子建的小说《格里格海的细雨黄昏》是一篇充满抒情色彩的小说。从标题到小说的叙述语言都可以感受到这种弥漫的气息。小说用第一人称,用两条线索,将两个毫不相干的人物连在了一起。

一个作家去漠那镇写作,之所以去那里,是想避开都市的喧嚣。到一个有山有水有草滩还有鸟鸣的地方。她租下了一间房屋,这屋子闲置很久,原因是有个老者死在了里面。作家住下的当天,就发现有开门的声音,灶房里有碗筷的响动声,蜡烛也熄灭了,可是,没有发现任何人。后来,她还发现,有人在西屋用木棒敲击木墩,像音乐一样动听。从死者的亲友口中,作家得知,死者生前是有癖好,喜欢听自然界的声音,比如雨水滴落在碗里的声音。脚踩在雪上的声音等等,还喜欢用木棒敲打木墩。虽然作家对死去的人有些敬意,但她毕竟忍受不了无休止的困扰,先后请了两位巫师在她房间里驱鬼,收效甚微。

在挪威音乐家格里格的故乡,作家听当地的一位音乐家演奏格里格的曲目,主持人说,格里格先生出去了,晚饭后会回来为大家演奏。其实,那住音乐家早已作古。后来,由一位演奏家为大家演奏了格里格先生的曲子,她的演奏让作家坠入音乐之中不能自拔。

后来,作家终于放弃了,离开了小镇。当她多年后在格里格的故居面对大海时,她突然想起了在中国的那个叫漠那的小镇发生的故事,她自然地把两个不同国度的男人联系在了一起。她认为。那个死去的老者是一个民间音乐家,她在漠那小镇木屋里听到的声音其实是天籁之音。找人驱鬼真是可笑之至。她终于顿悟:一个喜欢音乐的人,他的灵魂是会发音的。

小说的故事多少有些奇特,有的人也许会认为小说里的描写是不可信的,甚至是荒谬的。其实,世间的许多事情,它的真相有待于探索。没有人可以否认这篇小说的独特价值。可以这样说,《格里格海的细雨黄昏》的奇特之处正是它的深刻之处。艺术是不分国度的。而最好的交流正是音乐,它的魅力无处不在。

读迟子建的小说,你只要用心。就会有心灵上的收获。

毕飞字带给我们的阅读快感

毕飞宇的《元旦之夜》,其实写的是12月31日那天夜晚的故事,这是一个辞旧迎新的时刻,而且,伴随新年一点一点降临的是漫天飞舞的雪花。这样的时刻,这样的天气,人是很容易动情的。发哥就是那样一个人。在生意场征战的他在这个时候也想休息一下自己的身心。无聊之中,他拨通了前妻的电话,于是,随口发出邀请前妻吃顿饭的请求演变成了一次令他终生难忘的遭遇。

金陵饭店的璇官上,一对曾经相爱的男女成了陌路,他们之间的关系一下子变得暧昧起来。生活让两个人都改变了许多,尤其是发哥。他像一只轮胎在一些女人的身上辗过,泄了气再充上。但是,他仍然想他的前妻,他觉得自己的生活里已经没有了让人心动的爱情。

发哥无疑成了小说的主角。他发出邀请,开车接

她,买单,处处掌握着主动。和他的热情相比,前妻要冷漠得许多,因为当年婚姻的变故对她的伤害太重了,像一记闷棍。这顿饭她本不该来吃的,可是,她听了男人的话,“元旦了,下雪了,吃个饭。”这样的邀请她不能拒绝。她喝酒,她聆听,她浅笑,她应付着眼前的一切。男人是有欲望的。也是有明确的目的的,他观察眼前的女人,看到了她透明的耳垂,心动了,他抓住了女人的手,让女人去他那儿过夜,女人说不;他要回原来那个家,女人还是说不。

女人接了一个男人的电话后,露出了幸福的笑容,这让气氛骤然变得不和谐。前夫的态度随之大变。他问,是男的吧,女人说是;他说热乎上啦?女人无语。他又追问是谁,当他知道那个男人是曾经当过他的副手、如今已经另立门户的大龙时,他愤怒了!他说,你可以对任何男人叉开大腿,就是不能对大龙那样!女人把酒杯扔到他脸上,扬长而去。留给发哥的是“空无一人的五彩斑斓”。

毕飞宇的小说。从来都不乏对男人的挖苦和嘲弄,他像一位公正而又无情的法官,将男人的丑陋和罪恶一一道来,往往把男人驳得体无完肤。他最理解男人,因此他的驳斥也最致命。从这里,我们可以体会出他内心柔软的部分:对女性的同情和爱怜。这种倾向,在茹童、余华等作家的作品里也可以强烈地感受到。

小说的结尾部分是个高潮。当知道自己的前妻爱上了他的对手,那个自命不凡的男人还在指手画脚,可是,他被一个柔弱的女人彻底击垮了。我读出了女人报复的快意。也体会了阅读的快感。

这大概是毕飞宇早期的作品。这些年来,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也许今天的我们在经历了各种复杂情感和离奇婚恋之后再读这样的小说,会觉得它远远不及生活精彩了。可是,就作品本身而言,它的艺术性仍不能低估,我认为,这篇小说是经得起重读的。

艾伟小说里的反叛意识

王肯在人们的视线里突然消失10年之后又重新出现了,回来的王肯像大款一样请我和周保政吃饭。当我们问及当年他出走的原因时,他说,是因为他杀了人。有一个时期,他在城乡接合部的一个操场练剑,那里有一堆稻草,他一剑刺去,从里面跑出一个赤裸裸的女人,而躲在里面的男人已被他刺死。这消息还上了报纸。但王肯的说法我们都不信,他过去是一个十分胆小的人,有一次,周保政让王肯剁他的手,他拿着刀的手一个劲儿地抖,谁都不相信他会杀人。可是,王肯这次回来,的确和往常不一样了,他在公开场合和女人胡来,嘴上叼着粗大的雪茄,身上的行头全是名牌,一说起杀人,他便有了一种蔑视众生的美妙感觉,眼里也会发光。我们说他不会杀人。他像受了侮辱一样无法忍受,他拿出当年刊登了那则消息的报纸作证,我们还是不信。周保政像当年一样,让王肯剁他的手,王肯拿出一把尖刀来,一下子就把周保政的手钉在了桌子上……

关于王肯过去是否杀过人已经不重要了,艾伟在小说里是有一种反叛意识的。试想,杀人是犯罪。谁愿意往自己身上泼脏水?10年了,没有人管了,所以,王肯并不害怕,我连人都杀了,还怕什么?这就是王肯的心态,也符合犯罪心理。当年王肯因为过失而背井离乡,饱尝了逃亡的心理压力,对他的性格无疑是一次重塑。问题在于,像王肯这样的人是如何产生的?我们不得不触及现实。一个变革和动荡中的年代会提供各种人物登场亮相的机会,王肯正是这样一个人物。如果前一次王肯的犯罪是一次无辜的话,那么第二次犯罪就是故意。这种故意是在“我”和周保政的逼迫下完成的。在王肯看来,他是杀人者。但人家却不相信他,把他看成精神病,用嘲笑把他还原成过去那个胆小鬼,这是他不能容忍的。

我曾写过一个短篇小说《结果》,发在《芳草》。那篇小说写了一个从小就胆小怕事的人,长大后结识了一位“大哥”,从他那里学到了男人的强悍,一改过去的懦弱。释放了体内的潜能。他有意识地锻炼自己的胆量,有一次,他和一个摆摊的男人发生口角,那人刚刚刑满释放,他不知道,回家时,那人不动声色地跟踪到他的小区,进了他的家。然后把他结果了。我这篇小说有较强的故事,偏重叙事,艾伟的小说更注重心理刻画。他把结构打乱,重组,借助富有感染力的语言。增强了文本的魅力。二者相较,可看出优劣。艾伟的这篇小说估计也是早期的作品,我犹不及也。

猜你喜欢

苏童死者作家
作家谈写作
浅谈苏童小说《刺青时代》中的创伤书写
作家阿丙和他的灵感
ORGANIZED GIVING
我和我的“作家梦”
线索
被冤枉
走近“死者之脸”
大作家们二十几岁在做什么?
苏童:慢一拍再发言